五、通过普查工作,壮大了全区文物部门的力量,提升了地方政府的文物保护意识,唤起了全民心系文化遗产的热情
自治区的101个旗县中,在“三普”工作开展之前,不到80个旗县设立有文物机构(文物管理所或博物馆)。在普查工作的推动下,旗县一级新成立文物机构18个,目前仅二连浩特市、呼和浩特市市辖四区、乌海市市辖三区和包头市白云矿区尚未成立文物机构。此外,相当于县团级建制的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也借助此次文物普查的契机,分别成立了各自的文物机构。文物大市,如赤峰市,成立了市级文物局。鄂尔多斯市新增了考古研究院。一些文物大旗县也成立了旗县级的文物局。这些均有助于形成“文物局一文物管理所一博物馆”三者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地方文物管理、保护、展示体系。
当文物普查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时,基层文博机构专业人才短缺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一些盟市、旗县政府和文化文物部门关心、支持文物事业的领导为文博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招考了历史、考古、博物馆、文物鉴定与修复、文化遗产保护、书画鉴定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个别还有硕士研究生。2007B2011年间,各盟市、旗县文博机构招录各类相关专业人才累计90余人。专业人才的引进,直接提升了基层文博队伍的业务水平。
与第一、第二次文物普查主要由文化文物部门自主开展不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直接由国务院领导,各级政府是普查的主体,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人了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普查工作的各项开支得到了可靠的保障。许多分管文物工作的政府领导,以前不了解自己的辖区内还有文物、有多少文物,通过对普查工作的直接领导和参与,从而了解了文物工作的重要性,也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由衷的热爱。在普查的后续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公布本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为重要文物点树立保护标志,等等,形成了一个文物保护的高潮。
在普查工作中,自治区各级普查办面向社会作了广泛的宣传和全面的动员。自2007年以来,各级普查办累计印发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三普”宣传册、宣传单38万余份,编印普查简报和信息月报400余期。各级普查办充分利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日”等活动,通过制作展板、宣讲、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海报、组织知识竞赛、编演文艺节目、悬挂彩虹门、发送“三普”宣传短信、举办专题展览等多种方式,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对普查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报道。这些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了全民关注文物普查、保护文化遗产的热潮。从事各行各业的一大批“三普”志愿者投身到普查工作中来,广大农牧民群众踊跃为普查队提供文物线索、充当翻译、安排食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既丰富了人民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提升了全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扩大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群众基础。人民,也只有人民,才是文化遗产的真正主人。(本文作者均为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自治区“三普”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