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营企业使用财政科技项目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08至2010年,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共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3.3亿元,扶持资助1746个科技项目。从审计调查的338户企业(国有和股份制企业23户,民营企业315户)597个科技项目看,科技资金的大量投入对支撑科研院所的正常运转,促进各类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是科技担保资金闲置2.5亿元。二是企业承诺配套的科技项目资金无法按要求到位。自治区本级10户企业39个科技项目计划银行贷款1.1亿元,企业自筹4.2亿元。审计核实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仅到位300万元。三是科技拨款形成的财产和收益权属界限不清。如“10万吨生物乙醇产业化示范”等6个项目,财政拨款1200万元,项目承建单位均是民营企业,但对投资形成的资产、收益和科研成果权属问题,投资协议中未作明确。四是个别科技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如内蒙古翔宇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承建的“太阳能电池自动生产线”项目,财政拨款200万元,因该项技术还在科研阶段,生产线至今未能建设。五是部分企业实施的科技项目效益较差。如2007至2010年投入科技资金650万元实施的“锂电池及电动汽车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实施结果失败。
相关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逐项进行了整改。
六、全区财政收入质量和盟市财政决算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为了全面掌握全区财政收入质量情况,促进优化财源结构,在2010年审计调查的基础上,2011年下半年,审计厅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对2010年全区财政收入质量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不真实,虚增和隐瞒收入现象比较普遍。财政收入受计划指标控制,实际收入超过计划指标就隐瞒,完不成任务就虚增、空转。盟市与盟市之间、旗县与旗县之间为了争名次也搞虚增、空转。
二是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过高。一些地区为了做大收入总量,采取“税收收入不足非税收入补”的办法,有的盟市甚至将不应纳入预算管理、基本全额返还的学校收费也纳入一般预算收入。
三是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偏低,自行组织的财力留存过少,自主调控能力差;“土地财政”现象明显,财政收入来源的稳定性较差。另外,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例过高,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不足,地方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不匹配,以及财政税收秩序不规范等,对地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发展均带来不利影响。
四是各地财政收入水平不平衡,“金三角”地区的快速增长,掩盖了其他盟市的发展不足。呼包鄂三地的地方财政总收入占全区的58.9%。
2011年下半年,审计厅组织对通辽、鄂尔多斯、赤峰、呼伦贝尔4个盟市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4个盟市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财政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收入管理尤其是税收征管上不规范现象比较明显,审计查出4个盟市共应缴未缴和应征未征财政收入76.7亿元、虚增或空转财政收入20.8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34.9亿元;二是在支出方面,违规出台优惠政策减免税费问题比较突出。审计共查出缓收和减免税费51.5亿元;三是“土地财政”现象、以及违规处置土地问题比较明显;四是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和滞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比较突出,审计共查出滞留挪用专项资金等81.9亿元、违规用财政资金为民营企业担保29.2亿元、债券资金闲置18.4亿元。
对上述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积极组织整改,其中有2名责任人受到了免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