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区公安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从审计结果看,自治区加大了对地方公安机关政法经费的投入,更加有力地保障了我区公安机关开展公安业务装备及办案的需要。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主要是部分盟市、旗县公安部门收入不入账,形成账外资金1544万元,部分公安部门滞留非税收入及扣押追缴资金8291万元,未经许可擅自收费1889万元,虚列支出及挤占业务经费2666万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金额1.5亿元。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整改已促进资金到位300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29万元,上缴财政865万元。
八、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1年,审计厅共对29名盟市、厅局和旗县区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市委书记、市长4名,厅局长6名,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8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3名,盟市常委兼任旗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8名。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违规制定土地和税收优惠政策,造成财政收入流失25亿元。其中退返税金13.8亿元,退返土地出让金11.2亿元。二是人为调节财政收支,造成部分财政收支不真实,涉及金额26.2亿元。三是违规应收不收以及减、免、缓收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29.5亿元。四是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5.5亿元。五是违反规定收费、私存私放资金4.2亿元。六是少计、虚增收入、多计成本等核算不规范41.9亿元。七是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未经批准开工、多计或少计工程价款等16.3亿元。其中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未进行招投标,70个项目在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八是执行土地管理政策规定不够严格,主要是未经批准自行征地,违规收取征地款等。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均已进行了整改纠正,共收缴入库增加财政收入8.7亿元,追回被挤占挪用的资金等2亿元,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位4.5亿元,移送纪检委等有关部门处理的涉及其他人员案件线索18起。
九、外资项目审计情况
为促进自治区“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2011年,审计厅对14个外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查出项目资金不到位、不落实2.3亿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合规1.1亿元,违规改变资金用途2011.6万元,滞留项目资金77.2万元。此外,部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规分包,未经招投标即确定项目监理、设计单位,项目进度缓慢,国外贷款使用效率低,债务责任未落实等问题。
审计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6件,向社会发布外资项目审计结果公告2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十、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体系建设,逐步将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自治区财政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着力细化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真正形成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互相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收支结构和管理活动,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政府预算管理目标。
(二)切实完善和改进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偏离度过大,仍然是目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财政、发改委、各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按要求将各类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强化预算约束作用。同时,应加快推行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落实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规范账户管理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三)加强对下级政府财政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审计发现,盟市旗县财政收支管理随意性较大,尤其是预算管理基本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无部门预算,财政收支还是领导说了算。这种情况与财政工作精细化管理、依法理财的要求相悖,对地区经济、社会以及财政事业本身的科学发展也必将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对下级政府财政的管理,促进其规范运行;各级人大应加强预算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执法约束,促进依法理财。
(四)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是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统一认识,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解决审计部门职能局限问题。同时,严肃责任追究,采取政府问责、人大跟踪督查等办法,强化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层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责。自治区审计厅将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努力改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