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桌到底谁来管?
10月15日,记者暗访了几家小饭桌发现,大多数选址在学校附近的居民楼内,主要以接送孩子上下学和提供吃住为主。
八一市场院内的小饭桌很集中,到处都挂着红色招生条幅。记者以一位孩子家长的名义走访了位于华新小区的幸福嘉园小饭桌。不足30平方米的一室内,紧凑地叠放着各种样式的20多套被罩,提及有没有开办小饭桌的相关营业执照,管理人员说:“哪家小饭桌都没有这些东西,我这里绝对可以保证孩子吃好、睡好、学好,3个做饭师傅两个老师,放学后还可以辅导孩子完成作业,相比周边条件算是不错的。”
到底是多头管理的权力分散,还是呼和浩特市小饭桌7年来都存在监管空白?
卫生部门表示,从去年开始,小餐饮的管理就已经划给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部门表示,小饭桌不在工商的管理范畴之内。
呼和浩特新城区教育局副局长张永涛告诉《北方周末报》,小饭桌的开办属于校外行为,他们无权干涉,只能引导家长选择较为卫生的小饭桌。政府曾提议让教育系统管理小饭桌,把原本食住小饭桌的学生由学校管理起来,可大部分城区学校自建校以来就只管教学,没有多余的编制来管理学生的食宿问题。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对《北方周末报》表示,对于餐饮的管理,每个区食药局都把具体的餐饮卫生排查监督工作分派到了社区食药办。而据本报记者了解,社区食药办只有监督权,并没有执法权。
崔逢德告诉记者,按照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餐饮的管理由消防、治安、工商、防疫等8个部门管理。然而,按照法律的规定,小饭桌在居民楼内的厨房占地面积不足8平方米不能归入小餐饮,所以相关部门不能发给小饭桌经营许可证,也不能要求其办理健康证。对于小饭桌的管理目前没有可依据的法律,因此,只能严格控制其饮食的进货渠道。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首先应该对小饭桌的性质进行界定,看它到底是什么行为,再看属于哪个部门主管。“事实上,我们不能都把眼光集聚到没有出台相关法律上,主要还是看执行,如果有法不依,那又要归结为监管不力,法律还是会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