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贯彻港澳工作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总结以往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对港澳工作的总体要求。这些要求既是中央政府对港澳方针政策的明确宣示,也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港澳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
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具体化。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依法治港、依法治澳,关键是要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维护基本法的权威,把基本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所以,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作为对港澳工作的一条总要求。
(二)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一国两制”实践不断发展,基本法实施过程中不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客观上要求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特别是要着眼于香港、澳门的长治久安,把基本法规定的属于中央的权力行使好,使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切实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
(三)坚定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这一要求是中央政府的一贯立场,是“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必然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是胡锦涛同志2008年3月参加香港、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组座谈时最早提出的,是中央政府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的重要内容,反映了港澳社会的主流民意。近些年来,民生问题在香港、澳门社会日益凸显,尤其在香港,住房困难、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已成为社会矛盾焦点,影响了社会和谐气氛。从根本上说,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必须依靠发展。香港、澳门回归以来,两地的政制民主循序渐进,取得长足进步。中央政府真诚地希望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发展符合自身社会实际情况的政制民主,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在遵循基本法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基础上,就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的具体办法理性讨论,凝聚共识,从而促成普选的顺利实现。
(四)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推进各领域交流合作
截至2011年底,香港在内地的直接投资项目累计达30多万个,比1997年增长近1倍;内地实际使用港资累计达4662亿美元,比1997年增长近3倍。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旅游等领域,内地与港澳的交流合作也呈现出全方位发展态势。以旅游为例,自2003年开放内地居民赴港澳个人游以来,内地访港旅客总数已由2003年的847万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2810万人次,占访港游客总数的67%。2011年内地游客在港消费总额约为2631亿港元,是2003年的近4倍。尽管在内地居民与港澳居民频密交往的过程中,也偶发一些摩擦和矛盾,引发一些社会关注,但是,推进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是大势所趋,不仅有利于促进港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等地位,有利于香港新兴优势产业的提升和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而且也有利于促进内地的改革和开放,互利双赢,惠及各方,所产生的社会综合效益也是积极的。
(五)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事务属于中国内政范畴,但一些外部势力仍不时对港澳内部事务说三道四,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和扶植港澳反对派力量,甚至深度介入港澳当地选举事务,为反对派各派参选进行协调等。对此,我们要继续坚决反对,并采取相应措施,更有效地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对港澳事务的干预。
三、始终相信港澳同胞的管治能力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是香港、澳门的主人,办好香港、澳门的事情,关键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邓小平同志早就讲过:“要相信香港的中国人能治理好香港。不相信中国人有能力管好香港,这是老殖民主义遗留下来的思想状态。……香港人是能治理好香港的,要有这个自信心。”十多年来,广大港澳同胞正是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特别行政区的管理和建设,同舟共济,奋力拼搏,使得香港、澳门克服重重艰难险阻,保持了经济繁荣、民生改善、民主进步、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目前港澳社会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并不是港澳社会所独有的,港澳社会公众对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有较高期望和要求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施政经验不断积累,各类人才尤其是政治人才不断培养和成长,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管治能力和水平也一定能够不断提高,“港人治港”、“澳人治澳”一定能够谱写出新的光辉篇章。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是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主人,也是祖国大家庭的成员。从港澳回归祖国的那一刻起,两地的前途命运就更加紧密地与祖国内地的前途命运维系在一起。随着祖国不断走向强盛,民主法治和道德建设不断进步,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港澳同胞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必将不断增强,在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家事务方面必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港澳同胞必将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共享做中国人的尊严和荣耀。 (张晓明 作者系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