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海市积极落实蒙古语文政策,使全市蒙古语文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做到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以及蒙古语文的规范使用,乌海市根据实际情况,把蒙汉文并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为推动我市蒙汉文并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奠定了基础。
为做好社会市面蒙汉文字并用工作,我市从源头治理抓起,将制作部门和翻译人员的管理纳入了全面整改的范围,对所有的制作部门进行排查,将具有制作资格的制作部门在社会上进行公告;聘请了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监督员,不断强化对社会市面蒙汉文的日常监督检查。到目前,全市共聘请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义务监督员49名,通过把义务监督员分组并划分责任区,使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蒙汉文并用情况不规范的现象能够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提高了工作效率。 乌海市将市面蒙汉文并用纳入到“创建中国书法城”活动中,海区在人民路、建设路、新华街等主要街道投资700多万元,海南区在亚力达街、黄河路等主要街道投资310万元,以特色书法打造市面蒙汉文并用牌匾,成为了乌海一道亮丽的风景。到2011年,全市建成区的所有街路,全部实现了蒙汉文并用,翻译准确率、制作合格率均达到了90%以上。 (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