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亭】
装修时,你被“潜”了吗?
潜规则之—:包工头或设计师代买的建材比较贵
设计师或包工头带着业主买东西,然后从卫浴商、橱柜商、家具商、灯具商、墙纸商那里收取回扣,多年来算是家装行业众所周知的潜规则了。对此,家装公司很头疼,管不住旗下的设计师,业主的投诉很多;业主很头疼,买回的建材总是很贵,感觉被宰;建材商其实也很头疼,给回扣才能维持生意,如果不给,可能就会被设计师或包工头封杀。
潜规则之二:家装公司将水管铺装工程交给供货商
按照现行的装修模式,除了地板、瓷砖、家具、家电、软装饰等由业主自行采购外,水电铺装、瓷砖铺贴、部分家具现场制作基本都是由家装公司来操作。但是有一些大型的家装公司却把水管铺装工作交给水管供应商或厂家的工人去做。等出现漏水等问题时,到底是水管材质的问题,还是铺装的问题,双方的责任很难判定。
潜规则之三:虚报低价竞标后期再另外加价
装修公司大多会从报价合同中做手脚,利用业主对装修行业不了解、看不懂报价单的特点,故意低标成品尺寸、面积、用料,或故意漏报,压低成本,赢得竞标。在施工过程中才告诉业主,需要加价才能达到业主预期的效果,或者通过引导,让业主主动加价。最终,可能报价8万元的公司最终得花12万元。 (刘春芳赵馨星)
【案例点评】
遭遇堵心事要大胆说“No”
国内一家有名的家居研究中心的随机调查表明,有83%的客户在装修房屋时,遭遇过装饰装修公司擅自增项加钱、被潜规则等堵心事,其中57%的客户选择了忍气吞声。其实,消费者在很多情况下均有权大胆说“N″”。
专业标准缺失潜规则不是挡箭牌
【案例】
9月初,胡姗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用于墙壁固定家具的材质为实木桦木。事后,胡姗发现公司所用材质部分为实木桦木,部分为纤维板,要求公司赔偿被拒绝,理由是此种使用部分替代品的做法,并没有影响外观和使用,这也是一种潜规则。
【点评】
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所以,即使当地有此类替代的潜规则,也由于公司没有事先告知胡姗将使用的材质真相,而导致了胡姗无从知晓,无从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最终侵犯了其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公司自然无权以潜规则作为挡箭牌而回避侵权责任。
返工导致延期照样难逃违约责任
【案例】
张丽与一家公司的《房屋装修合同》中明确约定,公司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交房,否则按每天500元交付违约金。装修期间,因公司未按图纸施工而返工,由此耽误15天时间,整个工期也随之推迟。张丽要求公司承担未按期交付的违约金,但被公司以是张丽要求返工所致为由拒绝。
【点评】
公司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60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其含义不仅包括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必须符合合同约定,也包括最终的履行结果必须与约定吻合。公司在装修期间未按图纸施工,表明其在合同履行中违反约定未如期交房,也属结果上的违反。而导致返工的责任完全在于公司,公司对此只能通过加班、增添人手等加以补救,不能因张丽行使权利而推卸责任。对违约行为,《合同法》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即张丽可以根据约定的标准、时间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