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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惠及广大农牧民
内蒙古新闻网  13-02-17 09:40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乌兰察布  
 

  新年伊始,乌兰察布市市委、政府本着关注民生,解决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对2013年新农合政策进行了调整。

  1、封顶线从1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2、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降至自治区规定的下线的一半,报销比例较2012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3、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21种重大疾病中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布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等6种疾病仍然实行免费政策;妇女乳腺癌等12种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70%(我市发病率前五位的恶性肿瘤为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胃癌、肺癌、结肠癌);甲亢、Ⅰ型糖尿病门诊费用按住院报销;唇腭裂手术新农合报销70%,其余部分争取慈善机构和社会资助。

  4、实际报销比例不足40%的,扣除起付线后按40%保底报销。

  5、29种慢性病门诊费用按60%报销,11种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按70%报销。

  6、患者凭《合作医疗证》可以在全市任何一家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医疗机构必须当场给患者报销新农合款。

  7、转往市外医院住院治疗回当地报销的,需要外调的报销周期在1个月内,不需要外调的报销周期为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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