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由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提供的全区主观故意交通违章信息将全部纳入内蒙古信用数据库,与公民的个人信用挂钩。这不仅是我区继新交通规则实施后的又一项整治交通安全问题的新举措,而且在全国也属首开先河。
据介绍,主观故意的交通违章行为包括:超速、超员、超载;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他人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酒驾、醉驾;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通行等。主观故意的交通违章行为是违章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公众道德意识的表现,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甚至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将这些主观故意的交通违章信息纳入自治区信用数据库,使之成为公民个人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加大失信行为制裁力度,增加失信成本,达到规范公民行为,遵守交通规章制度的目的。公民若因主观故意的交通违章行为在信用数据库中存在不良记录,针对违章次数和造成的后果等不同程度扣除相应的信用分值,并在公民信用报告中用“该公民有破坏规矩的习惯”进行描述,使其在求职、升学、晋升、结婚、出行、购房、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影响。
目前,第一批违章信息共141120条,正由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专业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加工和录入。本次交通违章信息的纳入将使数据库的信息结构更加全面、科学,使专业人员能够更加客观地分析公民的失信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的因素,更加有力地推动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记者武子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