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实施新交规又有新举措交通违章要与个人信用并档了
内蒙古新闻网  13-02-17 09:51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由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提供的全区主观故意交通违章信息将全部纳入内蒙古信用数据库,与公民的个人信用挂钩。这不仅是我区继新交通规则实施后的又一项整治交通安全问题的新举措,而且在全国也属首开先河。

  据介绍,主观故意的交通违章行为包括:超速、超员、超载;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他人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酒驾、醉驾;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通行等。主观故意的交通违章行为是违章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公众道德意识的表现,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甚至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将这些主观故意的交通违章信息纳入自治区信用数据库,使之成为公民个人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加大失信行为制裁力度,增加失信成本,达到规范公民行为,遵守交通规章制度的目的。公民若因主观故意的交通违章行为在信用数据库中存在不良记录,针对违章次数和造成的后果等不同程度扣除相应的信用分值,并在公民信用报告中用“该公民有破坏规矩的习惯”进行描述,使其在求职、升学、晋升、结婚、出行、购房、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影响。

  目前,第一批违章信息共141120条,正由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专业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加工和录入。本次交通违章信息的纳入将使数据库的信息结构更加全面、科学,使专业人员能够更加客观地分析公民的失信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的因素,更加有力地推动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记者武子暄)

[责任编辑 赵静 ]

购年货 迎新春
超市开到了家门口
选个灯笼庆新年
过年了,农村大集...
陪空巢老人过“小...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赏花过新春
挂灯笼 迎春节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