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乌海市深入实施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截至去年底,中心城区海勃湾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295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值分别为0.055、0.029、0.109毫克/立方米,分别较去年下降0.004、0.001、0.002毫克/立方米。
乌海市全面实施重点行业达标整治工程,对洗煤、焦化、电力、建材等7个重点行业131户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针对每一户企业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整改监管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截至目前,131户企业均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整改,基本完成了整改任务。
乌海市加大对现有白灰立窑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46户499孔未验收白灰窑进行了现场检查。截至目前,海勃湾区11户白灰立窑已全部关停,海南区关停18户,其余17户将在近期内关停。
乌海市扎实推进蓝天工程,将海勃湾区的千钢、下海勃湾,乌达区的铁路西、三道坎、五虎山,海南区的拉僧庙、老石旦、公乌素也纳入了“烟控区”范围,同时加大烟煤入城和居民烟煤散烧查处力度,到目前共回收烟煤、煤泥2.7万吨。
乌海市深入开展固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高速公路、运煤通道、城际快速通道两侧以及河槽内和煤矿、洗煤厂、选矸厂周围堆积的煤矸石、劣质煤、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去年全年共清理、处置各类固废约350余万吨,清理劣质煤10万余吨,覆盖或平整土地50万平方米。
乌海市全力抓好矿产资源开发和洗煤行业煤矸石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与鄂尔多斯交界区域露采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全市35处露采、灭火工程和洗煤矸石着火点进行了集中整治,目前已熄灭33处。
乌海市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协调配合自治区西部环保督查中心开展乌海及周边区域联防联控,打击交界区域环境污染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