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呼和浩特市读者王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2011年6月份,我与内蒙古筑友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承包了呼和浩特市五塔寺东街小学的校园加固工程,合同约定‘待工程全部完工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然而,该工程早都完工了,直到现在,我们仍然没有全额拿到工程款……”
据王先生讲,除了按合同规定施工的剩余工程款没有拿到手以外,学校方曾经与他达成口头协议,由施工队负责教学楼的防水和疏通下水道等工程。而教学楼的防水工程早已经审计结束,按照审计结果,校方应该付清王先生5万元工程款,这5万元他也没有拿到手。
就此事,记者先后采访了内蒙古筑友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工程的马经理和呼和浩特市五塔寺东街小学的校长张宝琴。
马经理称:“按照合同,这项工程属于预决算的工程,我们已经支付了工程款的95%左右,还剩余的极少部分工程款有关部门正在审计当中,需要核算清楚工程完成的平方米数等,需要核算出具体多少钱,估计近期很快就能审计出来。”
而对于王先生的说法,张宝琴校长解释:“我已经多次向施工方解释此事,我们学校并没有单方面雇佣施工队,教学楼防水工程和疏通下水道的工程属于校园加固的整体工程之内。因为施工队施工时造成教学楼楼顶破损,所以需要维修加固。防水工程的5万元我们已经支付给内蒙古筑友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而下水道的疏通工程正在审计当中……”(记者 王晓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