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近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规定》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要注重实际效果。考察调研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和工作研究,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并根据考察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察内容、确定考察点。减少陪同人员,减少随行车辆,简化接待工作。市党政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旗县区、乡镇(街道)负责同志一律不到边界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组织专业文艺表演和中小学生表演等,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市党政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各地区一律不安排警车,出行时不得实行交通管制,不得封路,公务活动现场一律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因工作需要前往旅游景区或其他公共场所考察调研,一律不得封山、封园、清场、闭馆。
二是精简会议活动。《规定》要求,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整顿、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及审批程序。市委、市政府建立每月“无会周”制度。要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能合并的要尽量合并,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参加,时间不超过半天,不请各旗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话要突出主题,增强针对性,严格控制各类无实质内容的庆祝、纪念、表彰、研讨会及各类论坛。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能在机关单位召开的会议严禁在宾馆酒店召开,会场和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会议文具按需发放。
三是精简规范文件简报。《规定》要求,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职责范围确定发文主体,减少党政联合发文,严格控制升格发文。压缩文件简报篇幅,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改进新闻报道和严格文稿发表。《规定》要求,简化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精简全市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规范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活动以及重大专项工作和专项活动新闻报道。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严格文稿发表。
五是厉行勤俭节约。《规定》要求,市党政领导同志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艰苦奋斗的作风,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行为。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格规范因公出访和外事接待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用餐和住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积极推行公务接待自助餐。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公款消费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六是优化环境和狠抓落实。《规定》要求,要充分发挥好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逐步公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各类审批事项目录,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对重大项目的服务。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专项推进机制,对于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要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进行专项推进。对重大项目涉及有关事宜,实行限时办结制,相关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改进考核评价体系。把干事创业作为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落实好的地区和部门给予奖励,对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加以问责。
七是加强督促检查。《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为全市干部作出表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改进作风提供制度保障,并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并要强化督促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真正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巨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通知》强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重在落实,贵在坚持。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抓落实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使遵守各项规定要求形成氛围、养成习惯,确保取得实效。(记者武子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