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呼和浩特4月24日电 近期,有网友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留言,反映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先锋西巷市建宿舍楼的生活垃圾自2013年元旦至今没人来打扫,也没人来清理转运,多方求助无果,现已成了垃圾山。网友希望领导能够重视。
对此,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4月24日以回帖形式作出公开回应,表示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经现场查看,垃圾积存问题确实存在。
回复介绍说,造成垃圾积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小区物业费收缴困难,长期没有物业公司管理。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当即安排人员、车辆对积存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同时,街道办事处雇佣了两名垃圾清运工,专门负责清理该小区的环境卫生,要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为做到举一反三,赛罕区政府要求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各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准物业服务费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赛罕区已将2013年老旧住宅小区准物业服务费政府补贴部分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关于网友反映的“刚改造完的旧楼墙体防水材料脱落”现象,经实地查看并未发现。回复中还发布了现场的3张照片。
垃圾清理前
垃圾清理后
现场楼房墙体完好
【网民留言】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先锋西巷市建宿舍楼的生活垃圾自2013年元旦至今没人来打扫,也没人来清理转运,现已成了《垃圾山》。近几日气候转暖垃圾堆臭味弥漫,更是有的人点火焚烧污染更严重。此小区居住老年人聚多,并且此《垃圾山》离先锋小学不远三十米,每天多数小学生经过此处进校园,可想而知对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有多大的危害.........无人问津无人管理.........多次给《新闻天天看》打电话求助,无济于事。多次给赛罕区政府打电话,无结果。还给《内蒙晨报》拨打热线.......《北方新报》拨打热线....也一样没有任何结果,还是没人来问津,没一人来转走垃圾。每年都收缴垃圾转运费。今年不知何缘故找哪里哪里不管。辖区政府、街道社区、环保环卫、市政市容...............都建设哪儿去了????????难道没有一个监管单位机构吗?????????真的是这些人搞搞形式,敷衍政府??????????去年(2012年11月)才旧楼改造工程完毕,今转暖墙体脱落,房顶防水吹落,一片狼藉。。。请求书记明察,给老百姓解难。求求王书记了。给我们百姓还一个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好吗?谢谢
答复意见:
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经现场查看,您反映的垃圾积存问题确实存在。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当即安排人员、车辆对积存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造成垃圾积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小区物业费收缴困难,长期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对此,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雇佣了两名垃圾清运工,专门负责清理该小区的环境卫生,要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为做到举一反三,赛罕区政府要求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各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准物业服务费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赛罕区已将2013年老旧住宅小区准物业服务费政府补贴部分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另经实地查看,未发现您反映的“刚改造完的旧楼墙体防水材料脱落”现象。感谢您对赛罕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赛罕区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注:准物业管理,是由居民自治组织根据小区情况确定的以自治互助和服务外包相结合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的一种管理方式)
【网民留言】
巴林左旗林业局,在向上级报当年经济林亩数时,将十年前所造的经济林,当2012年新造经济林的亩数上报,套取国家补助。如左旗碧流台镇东方红村大梁沟屯前山的经济林就是十年前造的,而林业局确按2012年新造林的亩数上报,套取国家项目资金。
答复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自治区林业厅协调巴林左旗政府进行了调查,经查,巴林左旗碧流台镇东方红村大梁沟屯前山的高效节水经济林项目共2183亩。该地区多年干旱少雨、水位下降严重,且坡度较大、无渠道和管路设施,原有机电井不能进行有效灌溉。2011年巴林左旗实施高效节水经济林工程,工程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新建经济林;二是对原有经济林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效益;三是对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按照赤峰市经济林工程总体要求,2011年,在保留原有果树的基础上,将碧流台镇东方红村大梁沟屯前山2001年栽植的1717亩果树林,采取三级地埋小管出流的措施进行了节水改造;2012年又将142.9亩枯死的123苹果林改造为以南国梨和123苹果为主的节水经济林,将323.1亩荒地新造为节水经济林。上述项目符合赤峰市高效节水经济林工程要求,地产林改造履行了法定采伐手续,项目区节水工程全部实行政府招投标,不存在虚报经济林亩数套取项目资金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君书记您好;我是巴市临河区利民东街大学路住户,我所居住位置路两侧都是五六十年代的危旧房,一边是高楼,一边是棚户连片。2011年公示要拆,可后来又没有音信,去年下了几场大暴雨有的人家房屋倒塌,雨水满家,出进更不用说了。冬天寒冷,家家户户烧煤,烟喷雾气。这里社会治安特别混乱,又不安全。政府不知去哪里改造了,今年不是棚改又要改造了吗。我们真诚希望政府能把我们这里尽快改造了,改善棚户居民居住环境。使人们早日过上幸福生活,建设美丽的巴彦淖尔。
答复意见:
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巴彦淖尔市委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查,根据上级有关棚户区改造文件精神,目前临河区已将所有棚户区列入改造范围,但因资金、政策等因素影响,部分棚户区改造工程还不能按计划如期实施。
2011年3月,巴彦淖尔市与兴和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棚户区改造协议,明确该项目为泰和新居棚户区改造项目,由临河区负责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临河区政府于2011年7月7日和8月13日对该项目一、二期分别下发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制定了相应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截止目前,该项目一、二期共征收房屋200余户,受房地产低迷及开发商资金不足等因素影响,房屋征收工作推进缓慢。近期,临河区政府将组织住建、房屋征收、执法等相关部门协调开发企业拿出实施方案,尽快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
【网民留言】
鄂尔多斯达拉特旗环卫局扣工资,职工不上班请假,把工资交单位,巨款去哪里了,40岁环卫局职工退休,这是哪的文件,请领导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鄂尔多斯市委立即责成达拉特旗委进行了核查。经查,旗环卫局现有在编职工216名,其中请假职工9名(病假3人,事假6人)。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工资规定执行,扣除工资用于雇佣临时工、机械燃油、修理、生活垃圾清理等费用。经查,环卫局不存在要求职工40岁退休的情况。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准格尔旗民族小学校园去年寒冬腊月违章施工,造成小学生一死一重伤的惨剧,学校和教育局没有一点责任,最终,校长和局长还是先进教育工作者呢,太可笑了。另一方面,北方腊月施工,可想而知是什么工程质量?
答复意见:
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鄂尔多斯市委立即责成准格尔旗委进行了核查,经查,2012年11月12日准格尔旗第三中学体育馆建设施工中,旗住建局向负责施工的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冬季停工通知书》,该单位未按要求停工。11月16日,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汽吊所吊物发生侧滑落入准格尔旗民族小学校园内,造成该校学生一死一伤。目前,死者善后事宜经施工方与死者家长协商已妥善解决。受伤学生现已出院,施工方正与学生家长协商赔偿事宜。
事故责任确定后,旗纪检监察局给予旗教育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教育局基建项目办主任和基建项目办相关人员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准格尔旗第三中学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和第三中学体育馆工程安全员行政记大过处分。事故发生后,准格尔旗教育局长和校领导未被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目前,准格尔旗党委、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协调施工方尽快解决赔偿事宜,如不能达成协议,可依法提起诉讼。准格尔旗将深刻吸取教训,强化施工规范管理,坚决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网民留言】
致上级领导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后旗的一名农民工,现在中央出台政策好,领导素质高,我们现在有点困难,想请领导帮忙,就是我们几个农民工在我们这里做了点市政工程,去年五到七月份,(2012年)修马路崖,和铺路两面的工字砖。我们十多个人干了三个多月,至今也没有付工钱,我们听说劳动局管了,可我们去了,他们却说:“谁雇佣的你们,你们找谁要去。”我们又去找包工头,他说政府没有下拨款,我们都是受苦人,全靠着些钱维持生活,养家糊口了,我就想问问上级领导,谁为我们做主?致敬
以上全体农民工
2013年3月22日
答复意见:
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乌兰察布市委立即责成察右后旗委进行了调查,经查,2012年察右后旗白音查干镇维修道路和铺设工字砖工程属垫资工程,政府与施工单位协议中明确要求,施工单位按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单位察右后旗宏厦建安公司于2012年底已为施工人员结清全部工资,未拖欠工人工资。经向旗劳动局、信访局了解,未出现铺设人行道民工投诉、上访事宜。如网民对工资发放有疑问,可与察右后旗住建局市政股联系(电话:0474-6204872),将尽快协助解决。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的一名教育工作者,教师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教师辛辛苦苦的教书,每一个人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刻苦专研业务知识,得到学识的提高以及职称的评定,可是在我们太仆寺旗,前几年由于撤销合并将职称评定推迟,今年由突发“奇想”,来了一个暂缓评定,教师是一项特殊的职业,教师的成长与培养要有一个相对宽松、相对人性化的环境,这次人事局的“老爷们”来的这次暂缓,搞得人心不稳,草木皆兵,真不知道我们的大老爷们把教师的利益放在什么位置?作为一名老师,感到特别伤感与心酸,特别无奈与无助,我们的人生能有几个五年?政府一而再的拿老百姓的利益不当回事情,将习主席的话做耳旁风?我恳请王书记过问一下并给太仆寺旗的教育工作者一个交代。谢谢
答复意见:
锡林郭勒盟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锡林郭勒盟委督查室立即协调太仆寺旗委进行认真调查,经查,全旗教师高级职称由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管理处评定,初级、中级职称由盟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评定。旗人社局、教育局根据上级人社部门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相关文件,每年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及时审核上报,不存在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推迟问题。
2006年以来,太仆寺旗实行教育系统全员聘任制,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三年签订一次。旗人社局仲裁股按照编制部门“五定”要求进行合同签订,工资福利股按照合同岗位核定工资标准。在2006年、2009年两轮聘任工作中,太仆寺旗教育系统按照上级人社部门下达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职数,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聘任。2012年初应开展第三轮聘任工作,由于全旗教育系统未完成布局调整,经旗政府同意,聘任工作推迟至2013年初。目前,旗教育局、编办正核实起草各学校“五定”方案,方案出台后,人社局立即办理相关聘任手续,聘任合同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算起。第三轮聘任工作预计于5月底前完成。
在此,对由于全旗教育系统布局调整工作给您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同时感谢您对太仆寺旗教育事业的关注,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敬爱的书记您好,我是一位来自乌海市海南区的牧民子女,从前年2011年的时候,政府就说整顿规划,把我们牧民的草场证收回去,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发到我们手里,去政府问也不给说清楚,去呼市上访也没有人解决。希望书记看到后能帮我们牧民做做主,把我们的草原证颁发给我们,让我们心里也踏实。
答复意见:
乌海市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乌海市委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查,乌海市海南区于2011年4月开展第二轮草原承包换证工作,由于权属纠纷较多,致使换证工作进展较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原“双权一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0〕104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完善草原“双权一制”工作的意见》(乌海政发〔2011〕12号),海南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原“双权一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稿),2013年1月25日组织全体牧户进行第一次讨论,因分歧较大,未能通过。目前,正在组织牧民进一步讨论修改,待方案通过后将立即开展第二轮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书换发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我们是准格尔旗的代课教师,工龄二十年以上的有十几人,十年以上的有三十多人。2011年春我们看到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中,所规定的解决范围、政策依据、解决意见、经济补偿、时限要求、督查力度非常清楚详细,当时,我们觉的有盼头了,特别高兴。截止2012年,准格尔旗招聘教师方案中工龄十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另行考录,现2013年招聘教师也开始了,去年的代课教师考录还迟迟未动,是不是内蒙古党政办公厅的政策旗县不执行也行?是不是准格尔旗招聘教师方案中所规定的不算数了?我想咨询一下。打扰了!
答复意见:
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鄂尔多斯市委立即责成准格尔旗委进行了调查。经查,2011年,鄂尔多斯市为解决被辞退民办教师、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现有在岗人员和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解决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规定,具有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且代课时间满10年的人员和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公办学校代课满10年以上),由旗区教育、人事等部门对其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录用为正式教师,纳入编制管理;暂时没有空编的,利用自然减员等空出的编制优先解决。
截至2012年6月底,准格尔旗10年以上工龄代课教师共59人。2012年,准格尔旗制定了《准格尔旗教师招聘方案》,对59名代课教师采取两种方式进行考录。一是10年以上工龄代课教师可以参加教师统一招聘考试,经考试现已录取2人;二是对其余57名代课教师进行专门考录。目前此项工作已启动,正在研究、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方案确定后立即组织实施。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通辽市扎鲁特旗的一个普通干部,今年想贷公积金买房子结果只能贷款10到13万!去年年底还可以贷20—25万的,现在一下子一半了!哪能够啊!扎鲁特旗201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双职工最高能贷25万!今年开始变成了双职工13万了!公积金的工作人员说没钱了!其他旗县市区还是20—25万(通辽市35万)!很多人议论说扎鲁特旗财政挪用公积金3600万,所以现在这么低了!像我们这样的小干部靠工资什么时候能实现住房梦啊!真是无语了!请王书记明鉴!
答复意见:
通辽市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通辽市委立即责成扎鲁特旗委进行了调查,经查,由于近年扎鲁特旗各项投入较多,财政压力较大,造成拖欠2012年前(包括201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2450万元。针对此情况,旗委、政府在2013年财政预算中安排6000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2013年4月7日,将2012年前所欠2450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全部拨付到位,并按照财政预算安排,将2013年第一批500万元住房公积金补贴拨付到位。其余款项将按照财政预算续时进度逐月拨付,进一步完善公积金贷款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自治区领导,我们是二连浩特市国检C区二期的住户,小区去年刚竣工,第一年的暖气费都是交给开发商。我们去年10月份就把暖气费全额交清了,但是无良的开发商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把费用交给供热公司。现在供热公司因为欠费原因,把整个小区的暖气都停了,家里和冰窖一样,我们的心也和冰窖一样。我们给开发商打电话,却得到一句:“不清楚,你们自己看着办”,就把我们打发了。开发商宣传的时候,说是给安装盼盼防盗门,结果交工晚了半年多,而且安装的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防盗门,质量特别不好。开发商逼得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难道就没有相关部门,没有一些措施能管住这些开发商吗,他们实在是太嚣张了,简直无法无天,请领导帮助我们协调解决一下吧,为我们做主。
答复意见:
二连浩特市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二连浩特市委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由于国检C区二期开发商(即二连浩特市荣鑫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及时将缴纳的采暖费交付供热公司,供热公司于3月20日至29日对小区实行限制供热,3月29日停止供热。
经积极协调,供热公司已于4月3日恢复供热。同时协调供热公司与开发公司尽快解决合同纠纷问题。网友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0479—7528180询问解决。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在通辽市的若干个交通要道、繁华路口人行道的转角处都有LED广告车停放在那里,有时还有涂抹得五颜六色的货车也停放在那里,这些色彩斑斓、灯光闪烁的广告严重的干扰着司机的视线和注意力,对于交通安全是一个很的隐患;此外,本来就不很宽敞的人行道又被这些广告车堵得满满,行人只好绕到马路上行走,又给日益拥堵的交通添加了新的拥堵。请有关方面研究一下这些广告车的摆放位置,能不能让既能发挥广告的作用,有不给交通添乱。请王书记予以关注。
答复意见:
通辽市委办公厅答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通辽市委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经实地察看,腾飞传媒有限公司所设置的大型LED显示屏广告车确实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违反了《通辽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越区设置。4月7日,市城管支队已责令腾飞传媒有限公司将设置在交通路口的LED显示屏广告车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