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就业强民生。以就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增岗位带动就业、扶创业拉动就业、重培训促进就业等方式,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复转军人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12年,乌兰浩特市城镇新增就业5433人,高校毕业生就业101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0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698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5809名。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243万元,扶持1178人实现了创业,拉动就业6579人。新增公益岗位500个,全市公益性岗位达到1300个。培训失业人员1728人,农牧民技能培训785人,创业能力培训1250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下。
抓保障惠民生。以医疗、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构筑起完善的社会基本保障体系。2012年,乌兰浩特市新农合参合人数75145人,参合率99.39%,覆盖率达到100%。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5993人,参保率95%。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新增2678人,参保人数达到50861人。工伤保险扩面新增1301人,参保达36514人。生育保险扩面新增166人,参保达19876人。出台《乌兰浩特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发放大病医疗救助款176万元,救助患者247人。城乡低保标准逐步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9元,月人均补助标准增至285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5元,年人均补助标准增至1596元。
建住房保民生。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重点实施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旧住宅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从保障、管理、服务上下功夫。2012年,乌兰浩特市实施旧小区整治和既有建筑物节能改造57万平方米,整治老旧小区33个,对5个住宅小区进行节能改造。新建、续建各类保障性住房86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旧房1800户,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重管理安民生。把平安红城、和谐红城建设作为工作的主线,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2012年,乌兰浩特市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构建起以调委会为基础、以市民诉求中心为载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排查矛盾纠纷1998件,调处成功1957件,调解成功率达98%。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扫黄打非”、消防安全排查、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技术防范体系建设,安装城市视频监控报警联网系统装置,基本实现了城市重点路段、路口、部位技防全覆盖。(驻站 记者 张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