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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正当其时
 

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

  着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所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自治区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前景广阔。

  一、用大局眼光看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自治区党委始终强调要在全国发展的大格局中谋划内蒙古的发展,我们也应在自治区发展的大格局中审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推动富民强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大局来看,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任务重要而且急迫。

  就重要性而言,自治区富民强区事业的几个“短板”,都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非公有制经济是就业的重要领域。我区就业增长率偏低。2000~2012年,全区GDP年均增长16.6%,城乡从业人员数量年均增长1.7%。据统计,GDP每增加1亿元,仅增加就业197人。就业结构偏差。2012年全区就业人口占常住人口的5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约10个百分点,一产业就业人口占就业总人口的比例长期超过50%,2011年降到45.9%,仍比全国平均高11.1个百分点。失业率偏高。2010年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区16岁以上经济活动人口处在失业或暂无工作状态的占10.2%(城镇为7.5%,农村牧区为12.7%)其中呼伦贝尔和兴安盟高达20%以上。城镇16岁以上经济活动人口处于绝对失业状态的占4.8%,比同期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高出0.9个百分点。就业稳定程度偏弱。按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全区已就业人员每百人中有7.7人随时需要重新寻找工作,其中城镇就业人员每百人中有1.5人、农牧民工每百人中有11.9人随时需要重找工作。新世纪以来城镇国有和集体单位累计损失岗位44万个,2011年的城镇就业人员中,国有、集体和混合所有制单位只提供了就业岗位的48.3%,个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就业岗位的51.7%,近年非公有制经济对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贡献达到95%。全区2012年新设私营企业2.1万户,雇工16.3万人,平均每户企业创业成功可带动就业7.7人;新设个体工商户18.6万户,从业人员47万人,平均每一人创业成功可额外带动就业1.5人。非公有制经济吸收就业的潜力非常大,目前自治区正在制定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意见,也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

  非公有制经济是居民增收的重要依托。相较经济增长,居民增收是我区发展中的“短腿”。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是我区长期追求、尚未实现的奋斗目标。自治区四届党委三项近期奋斗目标中提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要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五届党委提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六届党委提出要逐步缩小同全国发展水平的差距,包括居民收入差距。七届党委提出到2010年前人均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八届党委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总量进入全国中等行列、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力争进入前列。九届党委提出坚持“两个同步”、确保“两个达到”,即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从2000~2012年情况看,我区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比例上在逐步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占全国平均水平的比例由81.7%提高到94.2%,农牧民收入占比由90.4%提高到96.1%),但差距绝对数有所拉大(城镇居民收入由相差1151元拉大到1415元;农牧民收入由相差215元拉大到306元)。增收是富民的主要指标,富与不富还要放在全国大盘子里衡量。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居第8位(山东25755元)和第9位(辽宁23223元)之间,我区23150元,居第10位;农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居第12位(河北8081元)和第13位(湖北7852元)之间,我区7611元,居第15位。“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十八大召开以来,国家和各省区都在提收入倍增计划,我区如果不能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就很难实现走进前列或进入发达省区行列的总体目标,也很难讲实现了富民的目标。我区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在大能源、大冶金、大化工和一些垄断性公用行业,强区的效果大于富民。我区城乡居民收入长期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与非公有制经济不发达、居民收入来源结构单一有关。2011年我区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高达67.5%,居全国第9位;人均得自经营活动的净收入2320元,比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的浙江、广东、江苏、福建分别少2064元、715元、706元和671元,比宁夏都少47元。农牧民收入中,务农收入比重高达63.5%,仅次于新疆、西藏和吉林;人均得自务工的收入仅1311元,仅高于云南、西藏和新疆。我区农牧民收入与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的浙江、广东、江苏、福建的差距分别为6429元、2730元、4163元和213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造成的差距就达到5410元、4544元、4659元和2578元,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务工收入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可以直接提高城镇居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农牧民的务工收入,间接提高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对我区实现富民目标意义重大。

  非公有制经济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第三产业与居民收入、对外开放并称我区经济发展的“三大软肋”。自治区把第三产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扩就业、增效益的重要抓手,2002年召开推进工业化会议,2004年即召开全区第三产业工作会议,要求像推进工业化一样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其后又数次出台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提出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三大目标。2000~2012年,全区第三产业年平均增长15.1%,比20世纪90年代年均增速提高1.6个百分点,发展提速的目标部分达到,但比同期GDP年均增速低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不增反降,由“十五”期间的41.9%降至2012年的34.5%,比重提高的目标没有达到,目前比全国平均比重还低10.1个百分点;2000~2011年,我区第三产业中,传统的交通邮电运输业和批零餐饮业比重由55.9%降至52.6%,金融、房地产、居民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比重由17.2%上升至24.1%,结构提升的目标有所体现。第三产业的增长与第三产业市场主体属性密切相关。2012年底,全区登记注册的117.14万户市场主体中,90.1%从事第三产业;从事第三产业的105.5万户市场主体中,97.7%属非公有制性质;同时,111.8万户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中,92.2%从事第三产业。单从市场主体分布上看,第三产业的主体主要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三产业相当程度上要依靠非公有制经济。

  就急迫性而言,自治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明显“先天不足”,亟待“后天努力”。

  从区位上看,我区地处内陆边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未得沿海侨乡地利、人和之便,也未得对外开放风气之先。从观念上看,干部群众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始终不如沿海发达地区开明开放。一些领导干部看待不同所有制企业眼光不同,多以发展公有制经济为政绩,以扶持国有企业为己任,对非公有制企业则任其自生自灭。发达地区人才推崇创业,浙江全省5460多万人口,除在本省发展外,有600万人在外地办企业,400万人在外地从事个体经营,其中120万人把生意做到了海外,带动其他省区就业2000多万人,形成影响力巨大的“浙商经济”。我区人才分布不尽合理,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区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口中,22.4%在金融行业,20.8%在党政机关团体,17.4%在教育部门,20%在文化卫生体育科技水利等事业部门以及铁路民航电力等垄断企业,只有18.8%投身农牧业、工业、商贸等市场竞争性行业。从传统上看,“一五”时期国家就开始在内蒙古布局重点项目,使我区从起点上就有较高的公有制经济比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能源产业、基础原材料产业、冶金机械工业等曾经都是国家重点控制的行业,公有制主导的局面长期没有改变。从过程上看,我区既没有赶上改革开放之初第一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潮流,也对上世纪90年代第二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机遇反应滞后,“南巡讲话”10多年之后的2003年,非公有制经济仅占全区GDP的25%,纳税仅占全区税收总额的14.5%,全区私营企业仅3.5万户,个体工商业者仅55.6万人,同期广东已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5万户。“南巡讲话”20年之后的2012年,全区私营企业户数占全国的1.4%,个体工商户占全国的2.4%,注册资金占全国的2.4%和2.1%。从行业上看,自治区工业经济增长最快,同时又以资源开发和重化工产业见长,这些产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门槛高等特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个体私营资本进入工业领域,全区111.8万户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中,只有6.3%选择进入第二产业。

  不足体现着差距,也意味着潜力。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挖掘非公有制经济潜力,非常有利于自治区推动科学发展、建成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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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俊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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