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发言摘登(一)
编者按:5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政协召开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主要议题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会人员针对当前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融资难、税收负担重、创新能力差、缺乏企业竞争力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共收到发言材料37份,其中15份作为大会发言。现将大会发言分为两期摘登,以飨读者。
以开发性金融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马健
2012年底,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545.92亿元,占全部贷款的60.7%,比年初增加925.42亿元,增幅25.56%,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然而,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生存难,创新难等问题日益凸显。
建议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加银行对中小企业专项贷款资金的规模,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的力度,建立和强化社会化的中小企业违约追究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将工商,税务,银行,社保等相关部门的企业信息纳入共享平台,及时提供中小企业行业注册,经营状况,税务,信贷,违约信息等,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金融创新,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创新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模式,建立社会化,批发式的中小企业贷款模式。加强大型银行与小型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租赁,投资等业务。规范发展民间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规范和整合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制度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投向。支持区内大型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建议政府建立自己的风险投资基金,发挥政府风险投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税收负担
草原明珠大酒店总经理千亚丽
近年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税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
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政府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研究减轻非公有制企业税负的办法,对非公有制企业税费征收应“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在对非公有制企业公平税负和减税让利的基础上,积极完善规范税收制度。
积极改革和完善现行税收制度。按行业,产业,地区制定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比照劳动服务企业在所得税上享受“三免二减半”的优惠;对安置城镇失业,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从事社区服务业取得的收入的企业,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凡符合再就业条件的新办非公有制个体企业,经审查确认后应暂不征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三产服务业;降低中小企业的投资风险。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增值税政策。可考虑将其征收率调低为2%,以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在营造宽松活跃的创业环境方面,可授权地方政府在规定幅度内自行决定非公有制企业税收起征点范围。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营业税政策,要全面落实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