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文化气息浓郁的日子里,让我们看看自己的文化家底到底怎么样?据了解,在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内蒙古有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5处,旗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0处。
此外,全区还拥有3万余幅古代岩画和7500公里的历代长城。元上都遗址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全区国有博物馆拥有馆藏文物50万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790件(套)、二级文物4060件(套)、三级文物6477件(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蒙古族长调、呼麦两个项目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内蒙古已被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63项、国家级传承人42名,自治区级名录项目299项,自治区级传承人399名,盟市级名录项目726项、盟市级传承人1477名,旗县级名录项目1723项,旗县级传承人2209名,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4级名录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内蒙古还命名了东乌旗等12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区总面积达到43万平方公里。
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文化遗产,始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近年来,内蒙古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组织实施了包括文物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大遗址保护、古建维修、珍贵民族文物征集、博物馆建设与免费开放、第3次全国文物普查、长城资源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设等工作。
“中国文化遗产日”内蒙古主场城市宣传活动采取申办机制,今年的宣传活动由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宣传主场城市是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同时,全区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机构也都围绕宣传主题和内容,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刘春 富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