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坚持污染减排这个工作主线,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限制外阜二手车大量进入乌兰察布市。2012年11月,针对外阜二手机动车转入乌兰察布市多造成机动车氮氧化物上升较快的现状,乌兰察布市制定了《关于加强对转入机动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制2005年以前注册的机动车辆和不符合现阶段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转入乌兰察布市,2005年以后的机动车辆必须经尾气检测并取得环保合格标志后方可转入,外阜二手车大量转入乌兰察布市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快速增长的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城镇周边、交通主干道和居民集中区的落后高载能企业淘汰力度。2012年淘汰落后高载能矿热炉51台,涉及企业29家。三是拆除危旧平房,取缔城区散烧小锅炉。通过在集宁中心城区集中拆除危旧平房,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一批散烧小锅炉,全市环境质量有了极大改善。2012年,中心城区共拆除危旧平房333万平方米,拆除小锅炉50台。四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2008年以来,集宁区累计投入城市绿化资金近100亿元,城区绿化覆盖面积1939.81公顷,绿地面积1813.49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138.6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38.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5平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6.77%。城区绿化力度的加大,净化了城市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