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包头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包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
内蒙古新闻网  13-11-01 17:11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日报  
 

10月29日下午,包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主题活动在包头市第六中学启动。

市领导刘德君、施文学、张伯群、郝光东、周志宁出席活动。

据了解,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主题活动以“与法同行,健康成长”为主题,由团市委、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共同举办,从10月30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在活动月期间,将开展走进校园为青少年上一堂生动活泼、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活动;走进旗县区开展30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农村为农村留守儿童送一场法制电影、一次法制讲座、一次法律咨询、一次法律援助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启动仪式上,为青少年普法服务站和普法志愿服务队进行了授牌、授旗。在包六中,中学生组成了模拟法庭,在实践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副市长郝光东在启动仪式上说,在此次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认识和把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本规律,以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注重文化育人,在青少年中大力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阵地和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记者 王雪仙)

[责任编辑 赵静 ]

克什克腾旗遭受暴...
内蒙古特色产品受...
包头水稻丰收了!
转起来!
纵马欢歌闻四方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阿尔山机场受降雪影响关闭
感受中医药文化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2013年中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