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自治区红十字会纪念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20周年
 

  近日,自治区红十字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20周年。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分高校及盟市红十字会负责人、志愿者服务队、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受助群众代表等30多人参加座谈。大家就进一步增强红十字工作者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意识,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各自的意见。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20年来,全区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博爱一日捐、助你上大学,救助贫困大病住院患者,红十字光明行———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无偿献血,支援灾区重建等人道救助工作。特别在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等志愿服务领域,掀开了人道救助领域新的一页,充分发挥了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记者 张文强)

[责任编辑 赵静 ]

克什克腾旗遭受暴...
内蒙古特色产品受...
包头水稻丰收了!
转起来!
纵马欢歌闻四方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阿尔山机场受降雪影响关闭
感受中医药文化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2013年中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