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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交管部门公布“潮汐车道”通行示意图
内蒙古新闻网  13-11-13 09:52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示意图1

示意图2

示意图3

  为了方便广大驾驶员了解熟悉“潮汐车道”的通行方式,昨日,市交管部门公布了“潮汐车道”通行示意图,详细解读了“潮汐车道”的方向及时段设置。“潮汐车道”通行示意图(一)中,标明了双黄虚线为“潮汐车道”标线及龙门架的设置位置;示意图(二)表示的是“潮汐车道”南口的走法:1、“潮汐车道”车道标志与信号灯不同步,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2、如遇红灯亮时,机动车要停在停车线内等候信号;3、如绿灯亮,机动车可通行,并按车道标志进入对应车道内通行。示意图(三)为“潮汐车道”北口的走法:“潮汐车道”LED车道标志每天4∶00—16∶00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禁止由南向北通行;每天16∶00—次日4∶00则相反。目前,“潮汐车道”仍处于试运行阶段。(j记者 朱丽华 通讯员 路景丞)

[责任编辑 梁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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