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秉承“建设人人享有平等融资权的融资体系”和“用批发的方式解决零售的问题”的开发性金融普惠理念,将业务实践与全区基层民生发展实际相结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多渠道、大力度谋划扶持兴安盟地区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2013年,该行重点支持了兴安盟突泉县党员带富领富微贷款示范工程项目、扎赉特旗扶贫支点工程—农牧民微贷款等项目,累计发放贷款10990万元,共惠及3200余户贫困农牧民。
兴安盟属于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扶贫工作一直倍受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在国家开发银行传统微贷款技术和原有业务经验的基础上,建成“一组三台一会”联动模式,创造性实施“党员带富领富微贷款示范工程”融资模式,向符合条件的基层贫困农牧民党员发放微贷款,支持其开展特色产业经营。2013年6月,该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330户贫困农民党员,发放单笔金额3万元的3年期微贷款,共990万元。
在突泉县“党员带富领富微贷款示范工程”项目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该行在2013年10月又向扎赉特旗的14个乡镇、1个林场、122个嘎查村(队)、617个互助组、2864户农牧民发放期限3年、金额1亿元的扶贫微贷款,支持农牧民进行畜牧业生产。(记者 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