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盟人大工委副主任邰钢柱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友、刘铁玉、汤爱茹出席会议。副盟长于仁杰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等。
会上,首先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盟行署关于《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盟行署关于全盟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详实,符合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盟行署及相关部门对十二五期间实施的规划做了大量工作,从评价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看,经济社会有了较好的发展。但是仍然要看到,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十分艰巨,兴安盟能不能完成十二五规划,关键取决于工业,而资源又在生产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家要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积极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只要大家坚定发展信心、真抓实干,认真研究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认真落实好相应的政策,实现十二五目标是完全有希望的。
会议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几年,盟行署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我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全区的排位靠前。下一步,要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要进一步明确;要对蒙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政策倾斜;要进一步完善全盟就业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配套相关设施,为入住的创业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政府要起到引导作用,而不是全部包揽,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真正帮助大学生实现就业。(记者 赵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