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就考生持临时身份证被拒考一事继续追踪。自治区公安厅户政支队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强调:“临时身份证在法律效力上与正式身份证等同。”
而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对外发布的说明声称,他们是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当记者打通教育部官网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10-66097168),工作人员表示,这一规定是要求各地考务部门结合自身情况来执行的,建议向内蒙古招生考试部门询问。然而,截至发稿时,内蒙古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考监督举报电话(0471-3261805)却一直无人接听。
在采访中,自治区公安厅户政支队的副支队长王苏介绍,目前公安部门颁发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也是“二代证”,采用了先进的防伪技术,最关键的是制证建立在人口信息系统上,经过了网上核对办理,在登记内容上与正式居民身份证件完全一致。
被拒考生张女士说,事发以来,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和她联系过。“看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网站上的那篇说明,我觉得难以接受。如此回应,是避重就轻,难以服人。”
回想被拒经过,张女士仍然非常难过:“现场3位考务人员如抓贼一般将我赶出了考场,没有一个人向我解释《规定》,也没有一人表现出哪怕一点点的人本思想,协助解决问题。而监督电话那边的咨询人员态度也很恶劣。(黄永锐)
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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