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推动自治区发展思路的贯彻落实
常委会认真实施监督法,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全年共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处理涉诉信访工作、查办职务犯罪等10项工作报告,就动物防疫法和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自治区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开展了7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围绕民生工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开展了10项专题调研和4项跟踪监督,就煤化工产业发展等进行了3次集体视察。
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去年,受国内外发展环境影响,我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转型升级困难较多,保持经济稳中求进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常委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形势,坚持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履行职责的重点。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建议政府坚定发展信心,主动应对挑战,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听取和审议了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3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决算,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要求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大力支持重点领域事业发展,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保证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有效落实;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调整方案的决议,对经济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财政总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四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调整,对于引导各方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政策的落实,实现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推进“五大基地”建设。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是自治区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大决策。常委会就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了集体视察,提出要立足我区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新型煤化工项目产业化,让更多的试验示范技术在内蒙古“生根发芽”,努力把我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自治区党委将常委会视察报告批转政府和各地研究参考。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云计算产业,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的建议。围绕建设现代装备制造新型产业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和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开展了专题调研,建议以现有大企业和装备制造园区为支撑,推动产业升级扩张,尽快把装备制造业培育成重要的支柱产业;要完善保障龙头企业发展、农畜产品流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制度,为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提供法制保障;要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投入,积极塑造草原文化特色旅游品牌的形象,保护我区旅游资源,提升草原文化旅游核心竞争力。
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民生工作是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去年,常委会专门就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了专题调研,在总结分析我区民生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要坚持用科学理念指导民生工作,用改革创新思路推进民生领域改革,尽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和平安内蒙古建设。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调研报告批转政府研究落实。棚户区改造是中央和自治区去年重点推进的改善民生重大举措,事关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常委会先后开展了全区棚户区改造专题调研和包头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集体视察,提出要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实际困难,从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集中对搬迁居民进行帮扶,因地制宜地确定运作模式,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努力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群众“满意工程”、“放心工程”和“民心工程”。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法定要求落实情况报告,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快化解“校安工程”债务,切实承担好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在听取审议政府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对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政府重视人大审议意见,就提出的建议逐一予以落实,尤其是针对抓紧制定实施社会保险法配套政策的意见,完善了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政策,并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全面梳理、调整了现行社保政策,实现了政策措施与法律规定的有效衔接。常委会还就动物防疫法及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开展了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要求加快农畜产品入境通道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事业,加大对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产业化进程。
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监督力度。落实自治区党委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决策部署,常委会开展了全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提出要加大投资建设力度,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处理好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执法调研,建议政府完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治理开发。就自治区珍稀林木保护条例开展了执法调研,提出了提高管护能力水平、加强珍稀林木科研和繁育基地建设的建议。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监督意见,积极开展珍稀林木调查、普查工作,着手制定我区珍稀林木保护发展规划,加强科研开发和繁育推广,努力恢复和改善珍稀林木生长环境。常委会还以“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为主题认真开展了环保世纪行活动。
努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适应中央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改革思路,常委会开展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专题调研,及时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指出,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源头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健全案件终结机制,确保终结案件从司法程序中有序退出。适应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重点对近三年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集中力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侵犯人权的职务犯罪案件,完善侦察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水平等审议意见。常委会还就档案法和自治区档案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了文化法制建设、和谐矿区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82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了审查研究。
做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和重要信访件督办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712件次,督促解决了一批信访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常委会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9人,其中任免政府组成人员26人,任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5人,人大盟工委工作人员46人,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121人,接受常委会委员辞职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