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着力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履职制度,改进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支持代表发挥好职能作用。
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针对各级人大刚刚换届、新当选代表比较多的实际,常委会进一步加大代表培训工作力度,年初即组织新一届我区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了集中学习,分四期组织310人次的自治区人大代表进行了初任培训,占代表总数的58%,指导盟市、旗县人大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代表意识,保障代表依法履行好职责。
积极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常委会坚持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全年邀请7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立法、监督等工作,代表们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好寄送信息资料的工作,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进行集中视察,进一步了解全区工作大局,为代表审议大会各项报告、更好地提出议案建议作了充分准备。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完成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4件议案、327件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根据代表建议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实际,常委会选择承办建议较多的8个部门,组织部分代表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和交换意见等形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完善重点建议督办工作,确定了困难群体就业、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机制、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基层公共卫生投入5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进一步加强与承办部门的联系,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成效,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的整体水平
常委会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深化改革的要求努力体现在人大工作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
完善常委会学习制度,组织召开1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组织开展组成人员履职培训,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主题举办了专题讲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8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制定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和人大工作重要课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省级领导联系帮扶贫困旗县工作,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党组和机关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做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个环节的工作,开展了“权力来自人民、权力用于人民———人大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研讨,先后召开24个座谈会,开展了“问计百县人大”活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了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研究提出了六个方面25项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大围绕大局把握定位、强化职能的思路更加清晰,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履职上依靠群众的意识更加自觉牢固,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面貌呈现出新变化、新气象。
健全民主、公开的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首次通过网络直播常委会会议,扩大了社会和公民对人大履职方式的了解参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发挥媒体作用和办好《内蒙古人大》杂志、内蒙古人大网,不断加大对人大制度、人大行使职权、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人大工作,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切实重视发挥机关的集体参谋和助手作用,调动和激发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密切配合、扎实工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服务和保障。
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完成了种子法等4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对义务教育法等6件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认真履行联系指导全区人大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盟工委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各级人大在实践中探索创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政府、政协、“两院”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各级人大通力协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自治区人大代表和组成人员、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重点领域迫切需要的法规制定修改得还不够及时,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定监督方式运用得不够,监督工作存在“重过程、轻实效”的问题,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得还不够到位,促进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不够理想;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还不够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有待拓宽;常委会工作机制还需要完善,议事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努力加以改进,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