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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助保贷”解中小企业“钱荒”
内蒙古新闻网  14-02-11 10:56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记者从乌市金融办获悉,2014年,乌市政府“助保贷”铺垫资金将增加到1800万元,届时能“撬动”1.8亿元的银行贷款,可有效缓解乌地区中小企业借贷难问题。

  “助保贷”即“助保金”贷款业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与合作银行签订“助保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开展产业链、商业圈、企业群体融资业务,对纳入合作范围的“中小微企业群”的企业提供授信,由申请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互助保证金及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抵押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授信业务。其特点是通过搭建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合作平台,由政府的风险补偿资金、企业缴纳的助保金共同组成“助保金池”为企业贷款增信,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三方共享信息资源,协同控制风险;能扩大企业可贷款额度,降低融资成本,企业最少仅需提供40%的担保,有效破解了小企业因保证和抵押不足而面临的融资困境;利率相对较低,助保贷业务执行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30%,目前年利率是7.8%。

  据了解,乌市政府于2013年6月与建设银行兴安分行签订了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正式开始开展“助保贷”业务工作。同年,乌市政府投入担保资金800万元,备选“助保贷”贷款企业有18家,共计需求8350万元。目前共受理5笔业务,贷款金额1900万元,其中,已发放贷款3笔,金额900万元;已审核并符合条件待发放的2笔,金额1000万元。

  据乌市金融办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末,按照投入助保金贷款额度,在全区19个开展“助保贷”业务的旗县市中,乌市又争取自治区引导资金500万元,成为全区获得该项目资金最多的旗县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盟级配套等额的扶持资金500万元。这样一来,乌市的“助保贷”铺垫资金将达到1800万元,按照协议中银行放大10倍贷款计算,2014年银行发放的助保金贷款可达到1.8亿元。(记者 宋飞)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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