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马尾城管方面人员对六旬老人施暴,已逾越执法底线和人性下限,就算是“临时工”,主管部门也难以卸责。
据《海峡都市报》官微报道,昨日上午,福建福州市马尾亭江集贸市场,有城管与摊贩发生小冲突后,一名老人上前劝架,疑因遭到城管方面人员的殴打,当场不治身亡。据目击者回忆,两个城管追打老人几十米,一个勒着老人脖子,另一个用拳头打老人。而马尾区政府官微昨晚的回应,也证实了打人说法,并称打人者是两名协管员,目前已被刑拘。
又见“城管”打人!发生在福州马尾街头的这一幕,让人似曾相识:去年7月,湖南临武就发生过城管打死人事件,该案剧情跟它如出一辙,只不过,那次被打死的是瓜贩,而这次则是路过的劝架者。这也让人出离愤怒:涉事人员为何在街头对路人直接动粗,哪怕人家是六旬老人?
目前相关法医鉴定还没出来,不清楚老人的死与外部击打的关联程度如何,但不管怎样,该事件都不该悲惨收场:一名老人在所在城市,不过是多了两句嘴,就落得个横尸街头的厄运。
就现在而言,城管与摊贩之间孰是孰非暂难判断,但出现街头冲突,老人出面劝一劝,又谈得上多大的过错?即便涉事人员不接受劝架,也不应对老人悍然施暴。只能说,施暴者已逾越执法底线和人性下限。
说实话,看到这新闻后,许多网友就说:“这次,不会又是临时工干的吧!”结果一语成谶,当地说打人者是“协管员”。不说协管员的自主执法资质问题,就说协管员与城管部门的“挂靠”关系,就能深究下去:他们打了人,主管部门能逃避责任?再者,是临时工就能打劝架老人?
实质上,这起事件很难说是偶发:市民因围观、“多嘴”甚至打电话,遭城管人员殴打的新闻,已是频发。它们本质上就是相通的,共同指向了权力在僭越冲动下的“变形”与越轨:而“临时工”也能“狐假虎威”,也昭示着,以法治去消弭执法戾气的必要性。
眼下,两名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但要妥善处置此事,显然不能止于对直接责任人问责,作为主管部门,也该承担监管失责的连带责任,唯有如此,类似悲剧才不会在一句“临时工干的”中轻佻收尾,才能倒逼有关部门洗心革面。
□胡印斌(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