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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对环境污染说“不”
内蒙古新闻网  14-04-11 15:21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乌市今年将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废和辐射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力度,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确保让百姓喝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在4月9日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传递出浓厚的为民气息。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在继续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管的同时,乌市将加大对渣土运输、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秸秆露天焚烧等方面管理力度;积极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减少扬尘污染;加强垃圾填埋设施维护和管理,垃圾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装置;继续开展植树种草,力争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

  水污染防治以全面改善水质环境为目标,继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确保全市人民饮水安全;加大污水处理厂覆盖区域内收水管网建设力度,减少污水直排对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的影响;加强废水排污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固废和辐射污染防治也是今年防治的重点。加强对医院辐射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力度,督促医院做好医疗垃圾申报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医院、诊所等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的管理;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运管理,做到垃圾收集无遗漏,垃圾运输无遗洒;电信、联通、移动公司等通信单位要加强对基站等辐射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主要控制建筑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制度,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时工地的现场监察频次,对巡查中发现的噪声扰民行为坚决制止;同时做好社会噪声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因社会噪声引发的投诉案件。(记者 刘文静)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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