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价格变化
2008年,呼和浩特举行听证会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由原来的取暖期每月每平方米2.95元调整为3.68元,比此前取暖期每月每平方米上涨0.73元,当时价格上调的主要理由就是煤炭价格上涨。
煤炭价格变化
一家煤炭企业的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原煤进价为550元/吨,市场价卖到700元/吨,还是有利润的。2013年下半年开始,原煤进价下降到400元/吨,市场价最多只能卖到500元/吨,而且销量还非常有限,几乎处于赔钱状态,只能选择停产。
不到4月15日就停暖了?
4月上旬为供热末期,在此期间,家住呼和浩特市石羊桥路安装公司宿舍楼的刘先生多次感觉到家里的暖气片不热了。他对记者说:“那几天天气确实一天比一天热,呆在家里得开窗户,白天确实不需要暖气了。不过晚上感觉还是有些凉,但是我摸家里的暖气片时感觉暖气片已经不热了,我猜供热公司已经把锅炉停了。”
对于刘先生所质疑的供热企业停暖一事,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坤泰热力公司的冯经理,冯经理告诉记者:“确实,供热期内气温逐渐升高会对我们的供热工作造成影响,但是我们并没有停止供暖。只是随着气温的变化,我们对锅炉的出水温度进行了调节。例如,天气冷的时候我们的锅炉出水温度得达到60多度,而随着室外温度的提高,我们的出水温度就不需要那么高了,调节到30~40度就行,这样既能达到良好的供热效果,也能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受到气温影响,我们确实在生产投入方面省了一些煤,但是省得并不多。”
采暖费收取应该遵循市场规律
4月12日10时许,记者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上上城小区吴女士家看到,客厅里的温度显示为20摄氏度。记者摸了摸设在厨房的地暖总阀,只能感觉到一点温度。
据吴女士介绍,外面的气温高,即使不用供热,室内温度也会达标。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暖气早就没了温度。“这几天天气暖和了,供热企业输出的热量少了,因而节约了煤炭。”新城区新康花园小区的张先生说,“既然如此,是不是我们的供热费也该减一部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去年冬天气温偏高,而今年春天又来的比较早,很多市民对于已经交的2013~2014年度的采暖费有了质疑,认为暖气费交得亏了。“既然热力是商品,需要付费购买,那么商品的价格就应该受到成本以及供求关系的影响,气候原因导致的供热企业成本降低,热力的价格下降很正常,供热收费应该遵守市场经济规律。”市民刘利民对记者说。
计量收费是解决矛盾的有效措施
采访中,不少市民提出,供热企业应该退还部分采暖费,理由有3个。首先,今年春季天气转暖较之往年早了10多天,导致供暖企业提前10多天结束满负荷的供暖运营,节省了供热成本;其次,随着近年来首府对住宅保温节能工程的推进,不少小区的住宅节能率提高到50%以上,住宅的节能率提高了,经过节能改造的住宅供热耗能就降低了;第三,煤炭价格的走低,2010年、2011年,煤炭价格每吨在700元左右,而2013年煤炭价格降为每吨550元。
根据这3个理由,供热企业理应按照当初收取的全额采暖费的缩短供热时间给予退还部分费用。而供热企业则认为,供热成本并不是仅仅表现在眼下近一段时间天气转暖带来的成本减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呼和浩特市一大型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采暖费的价格是发改委计算出来的,在计算当中就已经考虑到了热力成本的价格变化因素,所引起的关联产品价格的变化是在考虑范围之内。解决热力资源供求双方矛盾,最有效的办法是采用计量收费方式,将热能的供应像水、电能的供应一样,用多用少市民自己决定,这也是目前部分发达城市采取的办法,也是将来供热收费的一个发展方向。
供热办:根据天气调节温度是正常的
呼和浩特市供热办一位任姓工作人员:供热价格是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通过对供热成本以及收费率等一系列数据计算出来的,供热办只是对供暖运行过程的管理,并不能确定供热价格以及价格调整方面的事务。另外,在对首府供热企业供热工作的监管过程中,我们并没有发现有供热企业在4月15日之前,因为受天气变化而停止供热,供热企业只会将供热时间变短,出水温度变低,由最冷天气的出水温度60~70度变为30~40度,到了居民家里体现不出有多热,但是如果是凉水,暖气片就会是冰凉的。供热企业会根据天气变化,通过烧煤量、出水温度等方式,调节供热温度,这是正常的。
还记得在2013~2014年度供热期开始时,《小来工作室》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煤价降了,采暖费为啥不降的问题进行了报道。不少市民提出,在燃煤供热中,煤炭原料的成本大概占到50%至60%,相比跌跌不休的煤价,采暖费有什么理由雷打不动?对此,供热企业却在喊委屈,因为是燃煤和燃气同时供热,煤价下跌并没有从根本上影响供热成本,所以采暖费不降价也是有理由的。好吧,这个理由我们勉强接受。
2013年冬季到2014年春季,遭遇暖冬早春,冬天并不冷,春天来得早,气温逐日飙升,4月的天气就有了夏天的感觉,当然,这样的天气也就不需要供热了,供热期明显缩短。对此,市民有意见了,供热来的晚、停的早,再加上煤也便宜了,采暖费却分文不少,这合理吗?如果把供热看做一种商品,本着买卖公平的原则,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显然是不公平的。面对供热企业的自说自话,着实让很多人越来越看不懂热力生产的成本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关联关系。
其实,《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多年,既然国家有政策就应该照章办事,将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探索和建立与煤炭价格紧密挂钩,把生产成本与热力价格挂钩,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成本纳入其中,让这一价格机制更符合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让供热成本真实的浮出水面,才能让热力供需双方信服和接受。
文/本报记者 陈文慧 廖志坚 来春誉 画/陈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