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知违章的处罚不算数了、道路问题引发事故管理者要担责了、一次性困难救助列入基金范围了、移动测速不用制式警车可以不认可了……5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昨日,记者从包头市交管支队了解到,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点对点短信告知系统已经基本完成,近期还将针对新规出台更符合包头交通情况的细则。
近日,青山区市民陈女士发现自己的车上有被贴过罚单的痕迹,可找遍整个车身都没有找到罚单。陈女士找到负责该路段的民警,最终确认自己因为违规停车被处罚了。陈女士说:“现在一些车主为了不交罚款,就把别人车上的罚单撕下来贴在自己车上,而被罚车辆却不知情。”
《办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30日内,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方式有邮寄、电话、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公告等。
记者从包头市交管支队了解到,近日交管支队已与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共同讨论了交通违法行为点对点短信告知业务,预计5月1日就可以正式实施。
此外,针对《办法》中提到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包头市交管支队从4月起集中8个月开展整治活动。其中,4月、6月、8月、9月、10月、11月将重点整治超速行驶、超员载客、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4月8日、4月22日、6月5日、6月19日、8月14日、8月28日、9月11日、9月25日、10月10日、10月20日、11月5日、11月17日为全市集中统一治理行动日。5月和7月以集中整治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检查中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包头市交管支队近期将针对《办法》,出台更符合包头实际交通状况的实施细则,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保证包头交通更有序。(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