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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播到腾讯微博
注意!微信传爱心:转发谣言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内蒙古新闻网  14-04-18 10:4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传爱心,转发求帮助”网友要当心转发谣言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反映,微信和微博出现这样一条消息不知道是真是假?

  内容是:“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开发区怡馨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能准确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抱走了,现大人都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之,万分感谢!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联系人:郑春蓉13969597919。如果看一眼懒得转的冷漠的人也请你伸出手指按3秒。看到就转转吧,我们都有或将会有孩子。谢谢你们了!”

  记者核实发现,这条消息是一条旧的网络谣言,如今又被披上“新衣”。早在2013年9月5日就有媒体刊登过这条消息的辟谣新闻。从4月15日的消息内容看,两条消息的唯一区别就是当事人的手机号码不同。在百度中搜索“13969597919郑春蓉”关键词,发现相关信息超过10万条,其中辟谣新闻就超过2000多条。

  回民区公安分局网安民警提醒网民:一条旧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再次传播,首先是很多网友缺乏对法律的了解和对网上信息真假的判断。有些网友不看也不关注传统媒体的新闻,只关注网上传播的消息,所以不管传统媒体辟谣多少次,网友都不关心。其次,网上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一特点,把一些吸金电话、诈骗电话修改后在网上传播进行诈骗,当网友拨打这些电话时,有可能会被骗。

  网安民警表示,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法律来打击这类网上谣言的传播。根据相关法律,网友转发谣言超过500次或被别人浏览超过5000次,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转发也可能触犯法律,轻则行政处罚,重则被判刑,网友在看到类似的消息后,转发前要三思而后行。”民警提示,家长们要对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上网进行管理和指导,不要让未成年人被所谓的“传爱心,转发求帮助”这些词诱惑,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实习记者 王宇 通讯员 徐有霞 王利清)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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