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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求低价 头一男子购买盗抢电动车获罚
内蒙古新闻网  14-04-18 10:4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4月14日,男子低价购买被盗电动车,被带回派出所后才得知收赃犯法,民警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

  57岁的王某某家住昆区和平村,他准备购买一辆电动车。张某得知此事后称,其亲戚正好要出售一辆八成新的电动车,售价800元,王某某立即同意。4月14日10时许,张某途经昆区包钢二十五小学附近,发现一辆崭新的电动车,他用改锥撬开电动车车锁将车偷走。随后找到王某某称,刚才偷了一辆电动车,500元即可骑走,但是需要更换颜色,王某某同意。昆区友谊大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电动车丢失,通过“车卫士”找到电动车,并将王某某传唤至派出所。

  据王某某交代,他虽然知道电动车是被盗车辆,但是不知道购买后触犯法律,属于销赃。民警赶到张某住处时,张某已经离开,民警正在对其抓捕中。王某某因涉嫌收赃被处罚款500元。(记者 宿珺 通讯员 马光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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