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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尾气检测箱成摆设 车辆检测站来“顶上”
内蒙古新闻网  14-04-18 16:2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车辆年检时同时要进行尾气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实习记者 李玉欢 摄影

  2013年4月,建华南路设置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箱,机动车通过时,检测箱里的仪器可以通过空气中的汽车尾气快速检测出尾气物质的含量,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汽车,会通过探头捕捉到车牌号并传送到环保部门检测平台。一年过去了,记者了解到,测箱安装以来并没有车辆因尾气排放不合格被记录。

   尾气检测箱“看起来很美”

  昨日,记者在建华南路上看到,汽车尾气实时检测箱的屏幕是黑的,车辆经过时也没有数据显示。该设备安装后,很多市民都对它寄予了“厚望”。市民张女士说:“这条路直通滨河区,大型车辆很多,进入市区对市区的环境有很大影响。能有监管措施,对这些车辆是一种约束。”

  现在看来,检测箱的作用与当初的预想有很大差别。包头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因为技术原因,检测箱还没有正式投入使用。

  记者在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有机动车52万辆,每天排出的汽车尾气成为“谋杀”空气质量的主要凶手,也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原因之一。检测车辆中,不合格车辆主要以中小型货运车辆为主。

  记者从包头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管理中心了解到,去年开始,机动车尾气检测与车辆年检同时进行。目前车辆检测站都增添了尾气检测设备,全市共有机动车尾气检测线69条,一般达标车辆30秒就可以通过尾气检测。

  对于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检测中心不予颁发年检合格证。没有年检合格证及不张贴环保标示的车辆违规上路,将受到交管部门的处罚。

   新规出台后将推进尾气治理

  截至2013年年底,参加尾气排放检测的车辆已经达到25万辆,其中23万辆机动车达到标准,并为其颁发了环保合格标志。

  机动车排气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通过汽车年检与尾气检测同时进行的措施,已经能够有效监控全市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是否符合标准。

  据了解,目前110国道和南绕城围城环线禁止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进入,“这对环境治理起到了很大作用。”机动车排气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

  针对汽车尾气排放的治理,2006年包头市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但因涉及执行和监管方面并不明确,所以并没有起到大的作用。2013年,包头市环保局机动车管理中心将原条例中存在的协调机制不明确、机动车尾气源头控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检测机构管理及规范等缺失条款进行了重新整理,并参与了《包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目前,《包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在人大审议阶段。(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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