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推进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体化,既是“8337”发展思路“七项重点工作”之—,也是我区当前的主要任务之—。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产城融合的问题、社会保障的问题、生态建设任务繁重的问题、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问题、配套设施服务体系完善的问题亟待解决。解决上述问题,重点须从县域经济发展破题——从我区的区情实际看县域经济发展关乎内蒙古强区富民进程。
从4月22日起,在《实体交响》版“县域思维·城镇化系列报道”栏目中,陆续推出农牧民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育主导特色产业、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等与新型城镇化相关的报道。
人,自始至终是城镇化的核心要素。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的核心问题。而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留下来、生活好的保障。
去年,我区全年新增城镇人口28.7万人,城镇化率达58.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正在稳步推进中。
38岁的林竹青,经营着一家超市,今年是他进城的第8年。谈起他的城市生活,他打开了话匣子:“如果病了,不管大病小病,买药、打点滴还是市里方便。我把父母都接过来了,就是因为这个,他们七十多岁了,年纪大了,身体大不如从前。我儿子也在呼市念书,在市里,见的多、听的多,条件好啊。可在城里生活开支也很多,吃、喝、住都得花钱,哪像在农村时吃地里的菜,喝井里的水,不用花钱。我以前在老家种地,收成不好就来呼市打工了。”
“快5点了,我该去接我女儿了。”塔娜是鄂托克前旗昂素牧民,她以陪读者的身份和女儿在敖勒召其镇生活。在学校附近租房住,塔娜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就去店里。她在敖勒召其镇开了一家童装店。她说:“旗里教学条件好,才把孩子送过来的。我自己开店,是想挣点钱供孩子上学,同时还能自由支配时间接送孩子。”
像林竹青、塔娜这样的农牧民,离开故土来到城镇生活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进城,或是为了享受城市良好的医疗、居住条件,或是为了让子女享受城市良好的教育条件,或是为了改变现在的生活条件……如何让这些已经进城的农牧民融入城市,享受“同城同待遇”?即让他们不受户籍限制,让他们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将城镇化作为拓展农民就业的重要空间。
实现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键在于为农村牧区转移人口创造充足的就业机会。
2013年,我区采取的取消创业者户籍限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措施,让全区创业就业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7.1万人,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14万人,实现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59.3万人次,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牧民离开农村牧区,转移到城市,在城市生活,在城市务工。城市中穿梭着他们的身影,他们已然成为了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的主力军。虽然从事的职业变了,生活的地方变了,但身份却没有转换过来,仍旧是农民、牧民。解决这些外来务工人员身份问题,并为他们拓宽就业渠道与“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科学制定转移人口市民化具体办法,按照成熟一批、落户一批的原则,逐步解决农牧业人口的落户问题”不谋而合。
我区各旗县正在为逐步解决转移农牧业人口的落户问题,为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营造良好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出谋划策。
开鲁县突出城镇产业支撑,把城镇产业体系培育建设作为就地推进农牧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突破口,以此加快推进农民转移人口市民化;丰镇市通过社区对接园区各企业,围绕企业需求促进素质就业,按照企业生产需要,对招用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阿荣旗帮助农民工分析当前就业形势,多渠道解决农民工就业,目前累计转移农牧民就业1.73万人;喀喇沁旗瞄准大企业、大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就业岗位,使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
各旗县根据当地情况,以优惠政策、技能培训、招商引资等措施推动着农牧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创业问题。
内蒙古力争今年农牧民转移就业人数达到240万以上,8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据了解,今年内蒙古将进一步完善促进农牧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依托主导产业和本地资源,以项目建设促就业,以就业服务拉动经济发展。发挥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转移示范点作用,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内蒙古还将采用农民工进城务工和素质提升相结合模式加强对农牧民工的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
因为受户籍制度的限制和影响,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在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依然很难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被城市边缘化。给予这些已经转移到城镇的农牧民以城镇居民的待遇,共同分享城市公共服务成了新城镇化的重点。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对推动城乡一体化,消除区域和城乡发展水平以及个体差异对社会成员公共资源共享所产生的制约有着重要的意义。
让农村牧区转移人口享有良好的居住、医疗等公共服务条件,是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又一关键。
2013年,我区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7.8万套,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2.75万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以上;全区民生投入2340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3.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683.7亿元,比上年增加74.6亿元,增长12.3%;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并已覆盖1695.56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参保人数达到778.33万人,符合条件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187.8万人,比上年增加25.4万人,增长15.6%。
在旗县区,克什克腾旗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标准的不断提高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奈曼旗提升社会保险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5000人,达到16.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340元提高到390元,实施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11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5000户;临河区今年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新农合人均统筹标准由360元提高到420元。
如果没有安居,乐业也不会长久。各旗县有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安家乐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进城农牧民子女教育也应享受“同城待遇”。同城镇户籍孩子一样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良好的教学环境,受到良好的教育。如杭锦旗锡尼镇团结社区积极为辖区农民工子女申报关爱行动项目专员诺亚舟优学工程,努力让广大农民工子女享受良好的文化教育权益;库伦旗开展志愿活动,为农民工子女送去价值2万元的儿童图书,关爱农民工子女成长。
新型城镇化应该是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城镇化,应有更多的物质保障和社会福利向外来务工人员倾斜,享受“同城同待遇”,让他们拥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据悉,今年我区将稳妥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做好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政策研究,有序推进转移农牧民市民化。
新型城镇化要城更要人,通过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解决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通过整合村庄、土地、产业等要素,让广大农牧民能够在城市落得住、有生计、过得好。(记者 阿妮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