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当日,乌海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的刘科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孔雪身患恶性葡萄胎,专业术语是绒癌,就是滋养液细胞肿瘤。她入院时我们是按照宫腔占位,怀疑葡萄胎,做诊断性刮宫,在刮宫过程中突发大出血,我们将她紧急转到宁夏医大附属医院去。经过观察,宁夏附院发现子宫上有穿孔,而诊断结果也和我们相同,并建议她去北京做化疗。刮宫的时候,我们也交代了家属会造成子宫穿孔这种可能。我们的意思是和家属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共识,解决了也就算了,造成子宫穿孔我们愿意承担部分费用,可是家属要我们承担整个得癌症所有的费用和损失,那么我们认为不妥。众所周知,化疗会损伤白细胞,家属说孔雪已经确诊为白血病,在没有看到北京方面的诊断结果之前,我们持保留态度。”
至于孔维城手上的那份盖有乌海市人民医院公章的费用计算明细,刘科长表示:“这个是家属非要谈的,我们始终没有达成共识。盖了章的这份费用明细是我们和律师按照造成子宫穿孔赔偿的费用计算的,即便是按照这个赔偿,我们也需要家属提供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的相关票据,否则我们不予赔偿。而计算明细上的具体数据是我们根据家属提供的数据作为参考。如果病人家属认可此计算方法,而且有相关票据的话,那么就很有可能达成共识,解决此事。达成协议后,我们还会通过医调委进行第三方公证。”
医学会:治疗期间不能医学鉴定
4月15日15时许,记者跟随孔维城来到乌海市医学会采访,但是医学会的办公室却大门紧锁。记者通过其他途径找到了乌海市医学会王主任的电话,并取得了联系。王主任说:“我也是刚刚调到医学会工作不久,孔雪的事情我和家属沟通过。现在,在医学鉴定方面,确实面临着一定的难度。按照规定,被鉴定对象如果在治疗期间,是无法进行医疗鉴定的。不仅如此,孔雪目前也不在本市,就是进行阶段性鉴定的可能性也不大。”听到王主任的回复后,孔维城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我不是无理取闹的人,我只是怀疑乌海市人民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有不妥,导致了我女儿的病情加重或者与我女儿的病情有因果关系。我非常尊重法律,如果医学鉴定结果出来,我一定会按照鉴定结果进行索赔,并不会去讹医院,不是我们的,我们一分也不会多拿。可是,如果医学鉴定做不了,我们就没有办法去判定医院到底有多少责任,就没有办法进行索赔。我女儿现在还在医院等着救命的医疗费用呢,难道这些所谓的规定和程序比一个人的生命还重要……”
面对维权,孔维城一家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卫生局:建议走司法程序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乌海市卫生局负责纪检工作的李书记,他出示了一份该局提供给信访局的《关于孔维城反映孔雪医疗纠纷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记者在报告上看到:“综上所述,患者家属多次到人民医院反映问题,医院也给予了书面回复,但是患者家属不同意医院的答复,要求人民医院先行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由于没有进行任何鉴定,人民医院不能进行先期赔偿。医患双方经过多次协商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鉴于以上情况,市卫生局责成乌海市人民医院一定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好此事,耐心细致地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答疑工作,同时,建议患者家属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或者继续通过医学会鉴定等途径来解决此事。”
李书记说:“针对这个事情有好几个解决渠道。一个是鉴定渠道,鉴定有一定规定,医学会肯定也是按照相关规定做的。还有就是通过医调委,但是双方意见出入太大,无法达成一致。实际对于医学鉴定来说,医学会是第三方,它属于一个组织机构,卫生局不能给医学会下行政命令。我们也研究过,确实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建议患者家属走司法程序,我们也和医学会沟通过,难道非要等到病人没了才出鉴定吗?这样也太不人性化了,这也是矛盾所在。就目前情况来看,不鉴定确实解决不了,患者家属现在是想要拿着钱去治病,而非人死了要钱,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当日18时许,记者接到了乌海市卫生局办公室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卫生局很重视此事,并且已经安排患者家属和医学会的相关人员进行对接,希望尽快解决此事。”
祈盼有好心人救助
截至目前,孔雪治病已经花了50余万元,孔维城夫妇原本收入微薄,生活拮据,女儿的遭遇对这个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为了挽救女儿,他们不停地奔波在北京和乌海之间,凡是能想到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都已被借遍,家里已经一贫如洗。望着病床上的女儿,孔维城觉得自己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孔维城说:“在绝望中,我们卖掉了房子,尽自己的最后一点能力为女儿治病。在万般无奈之下,我们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但都无果而终。为了能讨要一个公道,更为了女儿后续治疗的保障,我希望能引起大家的关注,给我女儿一线生存的希望。”
如果有好心人想要帮助孔雪,请与孔维城联系,电话是15047311004。(记者 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