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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因承包地引发的纠纷
内蒙古新闻网  14-04-21 10:54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日报  
 

  

  卢俊查看树苗。

  卢俊承包地上的树木。

  本村村民承包村集体荒地20年,用于种植林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能达成续约协议。村民要收回承包地,承包人不同意村里提出的地上物处置办法。双方陷入僵持——

  推墙

  日前,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官将村小组村民卢俊致电本报记者称,其承包地范围内的一处养殖场的院墙被几十名村民推倒,村民们说承包期已到,让他尽快归还土地。

  4月10日,记者来到官将村小组采访,见到了卢俊和部分村民。卢俊说,推墙事件发生在4月6日,从上午持续至下午,共推倒700多米,他盖的2个温室大棚也受到损害。期间,麻池镇派出所和哈林格尔镇派出所曾出警。

  村小组长魏福旦说,推墙事件是村民的自发行为,起因是卢俊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承包期在今年4月1日到期,到期前村民代表和卢俊多次协商,但既没有达成续包协议,也没有达成地上物的处置协议。他觉得,村民们想尽快收回土地,才催生了6日的推墙事件。

  卢俊说,他在承包地上种植了许多林木,还盖了温室大棚、养殖场、鱼池、住房等,处置这些地上物需要时间,短期内不可能处置完毕。

  这场因承包地到期引发的纠纷,使卢俊和村民两方陷入了僵持。

  承包

  这片承包地位于哈林格尔镇官将村河槽东面。1995年,卢俊与官将村小组签订《关于哈林格尔乡官将村和村民卢俊承包荒地的合同协议书》,双方约定,荒地承包年限为20年,时间从1995年4月1日起至2014年4月1日止。

  卢俊说,这片承包地以前遍布沙丘,高的能达3米多,而且没有水源,因为不适合种植农作物,多年来一直撂荒。协议书签订后,他开始一边平整沙丘,一边种树。

  “5个推土机不间断地推了5年。”卢俊回忆当时的不易时说,他们一家和工人们常年吃住地里,因为风沙大,一碗面条要囫囵吞,否则会牙碜得难以下咽。

  卢俊本是官将村的村民,改革开放后,他第一个走出官将村,建砖厂、建筑公司,挖到了人生第一桶金。1995年从村里承包荒地时,他一次拿出了9000元,之后,平整沙丘、打深井、上变压器、种树、养护……他把从外面挣的钱贴补到地里。

  2000年后,国家鼓励绿化荒山、荒坡,市政府出台《包头市宜林荒地限期绿化的若干规定》,卢俊的种树行为得到了肯定。“乡镇政府完不成绿化任务,领导会被一票否决。”卢俊说。

  2001年,承包地的防风林已经成形。2003年,卢俊与九原区财政局签订《日元贷款内蒙古植树造林项目贷款合同》,获得64000多元贷款,专门用于植树造林,担保方是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政府。在评估日元贷款项目成果时,卢俊提供了一份九原区林业局的证明,上书:卢俊承担我区日元贷款植树造林项目任务2000亩,经自治区林业厅等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有关造林标准,全部合格。

  卢俊说,截至目前,他在2000多亩土地上种了大大小小150多万棵树,其中超过10公分高的有10万棵,仅松树就有6个品种,杨树更达11个品种。

  2011年后,卢俊在承包地上开始建设50栋温室大棚、养殖场、鱼池、农家乐等项目,希望通过副业经营的收入,贴补林木种植和养护费用。

  “20年间,我在这片地上已投入约1800万元。”卢俊说。

  争议

  承包荒地期间,卢俊和村民们多次发生争议,为此还于2007年、2010年、2011年打了三场官司。

  官司中的争议主要集中于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及承包地的面积。2007年,九原区法院判定卢俊与官将村小组于1995年11月签订的荒地承包合同有效。而关于承包地面积,受历史条件限制,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并没有明确,法院建议双方按照面对现实、尊重历史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卢俊说,他实际种树的面积约2200亩。村民们说,并没有那么多,承包地面积不超过1000亩。

  因为争议始终没得到妥善解决,作为本村人的卢俊,与村民们的矛盾日渐加深。2009年前后,卢俊申请办理林权证时,因为没有得到村里三分之二村民的支持,只能作罢。

  而在今年4月1日承包期限到来前,矛盾双方仍迟迟不能就续包、补偿等事宜达成一致。

  官将村小组组长魏福旦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会议纪要,上面记录着从2月26日开始的承包地问题讨论内容。魏福旦说,村民代表提出的解决方案不下10种,但都未获得卢俊同意。

  3月26日的会议纪要给出的承包地补偿方案大致如下:卢俊可用其在村内原有的口粮地兑换目前的承包地;兑换后,剩余的温室用土地全部归村里,用以分配给其他村民;兑换后,额外奖励卢俊20亩地;树苗限期1年内自行处理;卢俊如想继续承包,需一次性给每名村民3万元(官将村小组现有800多名村民)。这是截至4月10日,村里给出的最新一份承包地处理意见。

  卢俊说,他原有10亩口粮地,兑换加奖励后,他只能得到40亩地,而他的温室大棚占地就达120多亩,他要舍弃很多。如果续包的话,他要一次性付给村民2000多万元。卢俊认为,续包费比市场价高出太多。

  卢俊补充说,树木不同于其他商品,其采伐、运输、售卖等环节都需获得相应许可,尽管树是他种的,但他并不能随意处置。

  村民们认为,约定的20年承包期限已到,他们收回土地是合理合法的,承包人错在没有提前考虑地上物的处置办法。

  前路

  在卢俊记忆中,2003年和他一同获得日元贷款的九原区种林大户有70多个,但如今还在坚持种树的已不多。失败者中,多是因为后续资金投入跟不上,不得不半途而废。

  九原区林业局副局长任军说,我市地处干旱区,造林投入大,见效慢,成本回收周期长,是导致当初个人承包者很难坚持下去的重要原因。加之近年来土地日益升值,依赖土地生存的农民越发看重土地的经济价值,也催生了许多村民与土地承包者的矛盾。

  20年前承包费9000元,20年后涨至2000多万元。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林业部门在尊重历史和现行法律的基础上,给出了几种建议。

  建议一,种林大户可与村集体再签一个合同,按市场价约定,村集体负责回收承包地的地上物。这样做,既可以保护既有的林木,也能兼顾种林大户的利益。

  建议二,如果村集体资金不足,可与种林大户签订一个股份合作协议,村集体以土地入股,种林大户以现有地上物入股,今后双方共同分享林木处置的所得利益。

  建议三,如果村集体坚决不要林木等地上物,只能依照以前的承包合同处置。处置的前提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随意砍伐林木。

  任军说,如果村集体和种林大户提出要求,政府会从中积极协调,以促成矛盾早日解决。

  记者另从市林业部门了解到,我市近年来不断加大绿化力度,为有效避免种林大户与土地所有者之间产生矛盾,并鼓励民间力量投入绿化的积极性,一方面在选择承包人时,尽量倾向于资金实力较强的公司,减少对个人的承包、转让行为;另一方面,政府方面积极筹措资金,为荒山、荒坡等配备滴灌等设施,以减少承包者的前期资金投入,同时承诺:承包5000亩以上者,可拿出10%的土地用于非林业用途,以缓解林业投入周期长、见效慢的矛盾。(文/图 记者 郭健)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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