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行动】张院忠: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美好家园
锡林郭勒盟盟长 张院忠
锡林郭勒盟将进一步树牢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始终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让当代人受益,为永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切实保护好锡林郭勒草原,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坚持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重点,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大生态建设力度。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四大水系治理等重点工程,力争到2015年建成樟子松、沙地榆、落木柳、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四个百万亩基地”;到2017年,完成生态建设面积2000万亩以上,草原植被盖度达到5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1%以上。落实矿区治理阶段性目标。按照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标准,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将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年内抓好国土部两个和谐矿区试点,树立标杆、形成导向,提高全盟矿区治理整体水平。抓好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好电力、煤化工、冶金、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总量控制和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
坚持以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为落脚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树立“城市中的草原、草原中的城市”建设理念,坚持生态立城,限定城乡发展边界,不开荒、慎占地、少挖坑,保持草原的绿色与宁静。统筹好城镇与草原的关系,走内涵式发展路子,实现城乡与草原的自然过渡,使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利用3年时间,认真开展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城乡清洁美化、城乡亮化、城镇村屯绿化、环城水系和湿地治理、道路拓宽、地质环境治理、水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工程和市政管理指标达标”10个专项治理工程,打造更加和谐安宁舒适美丽的城乡环境。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为建设更加亮丽的锡林郭勒提供制度保障。做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按照“控点扩面、提高比例”的原则,将没有挖开的煤田、有色金属矿区全部划入红线,一直划到城镇周边,红线内不得随意摆放建筑,通过最严格的制度,从源头上保护好这片草原。探索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制和环境保证金制度,研究建立符合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突出抓好水流域治理和水资源管理。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城市中水、矿区疏干水循环利用,加大已配置水资源指标的清理力度,切实使有限的水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记者 巴依斯古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