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今年起高考加分执行新政策
内蒙古新闻网  14-05-22 10:54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新的高考加分政策从今年起开始执行,按照类别划分为13项,与之前相比,有2类考生取消加分,3类考生减少加分分值,4类考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

   取消的高考加分项目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自治区赛区一等奖者,不再享受增加20分政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者,不再享受增加10分的政策。

   原为增加20分、现为增加10分的高考加分项目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受到全国、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参加技能考核获“优秀”等级的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各类别考生。

  不再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为: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及自治区赛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G7京新高速隧道建...
毕业生服装设计作...
呼和浩特市85名交...
感受侏罗纪时代
牧民加入微信圈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飞越巴丹吉林沙漠腹地
释放压力 迎战高考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