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自治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决定,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了本级将实施六项行政许可项目,分别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技工学校设立审批,专科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定,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蒙古自治区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审批,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除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行政许可项目外,记者从自治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内蒙古本级保留的247项行政许可项目,将由各审批部门统一于5月30日前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据悉,自治区要求各审批部门要抓紧建立权力清单,编制行政审批和办事目录、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
同时对自治区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流程再造,进一步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限、减收费,加大联审、联办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快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制定行政审批超时默许制和缺席默认制等制度,通过信息技控手段提高行政审批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区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期,自治区政府将再取消和下放114项行政审批事项。(记者 张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