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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
内蒙古新闻网  14-06-04 11:21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2014年中高考即将开始。为了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适宜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或减少噪声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6日—9日高考期间;6月25日—28日中考期间,禁止和限制以下活动:

  (一)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限制时间为:中午12时—14时30分、晚上22时至次日6时。

  (二)禁止早晚由群众自发组织的娱乐健身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在市区内特别是在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禁止鸣笛或鸣响警报。

  (五)禁止在休息时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六)考场周边的开业庆典禁止敲锣打鼓、鸣放鞭炮。

  二、在考试期间,考点周围200米以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包括家庭装修施工);文化娱乐场所不得产生噪声扰民。

  三、望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此期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将组织专项行动,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请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通辽市环保投诉电话:12369

  通辽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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