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相关领导日前表示,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而公务员的灰色收入也应通过一系列措施解决。公务员工资该如何调整,公务员工资目前的现状又如何,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苏海南。苏海南表示:公务员工资改革绝不等于单一涨工资。(6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公务员工资为何令人关注?恐怕最关键的原因是公务员在收入分配格局中地位的优越性,与社会职业靠劳动来获取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同,公务员更具身份化与福利化的特性。比如,工资之外的津贴、奖金、福利房,以及令人充满遐想的职务消费等,这些统统被称为工资之外的“灰色收入”;又如,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还能拿90%、95%的原工资,在职和退休两头不吃亏。此外,还有职务腐败的种种猜想。
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一直沿袭着低工资优福利的分配制度,建立在干部终身制,公务员是“国家的人”,包办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模式之上。随着社会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分配格局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公务员制度改革滞后的固有弊端被凸显出来。一方面,低工资优福利,不仅造成了政府不小的负担,也使得更多的社会资源被权力用以自肥,如住房,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并且,由于职务、区域、行业的差别,福利也有天壤之别,公务员“同人不同命”的现象比较普遍,基层公务员、低级别公务员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务员,“福利”成色不足。
另一方面,工资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也造成了公务员内部薪酬差别的固化。严格的职务与职级的工资制度,高工资对应着高官位,一直都是公务员薪酬的天花板。而基本工资加地方性津贴的设计,客观上造成了发达地区与其它地区同类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如科级公务员,在基层可能是3000,而到了一线城市可能是6000,甚至更高。此外,工资缺少合理的增长机制,与GDP和国家财力的增长幅度并不成正比。比如,两年一次的职务工资调整、五年一次的级别工资调整,平均到每年不过是二、三十元,增涨不超过工资的1%。回顾十几年来公务员工资的增涨,事实上都是通过政策性的“工资改革”实现的,但很快又因为正常增涨的缺失而滞后于社会的发展。正是因为如此,一大批处于基层的普通公务员不停抱怨工资低。
显然,工资不是单纯的公务员薪酬问题,既包括公务员在社会收入分配格局中的地位,也包括公务员管理体制中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稳定队伍,提高效率。毫无疑问,工资不仅是公务员改革的一块拼图,更是公务员改革各类矛盾的交织点。所以,只有在整体改革的布局下统筹推进,才能相得益彰,才能消弭社会争议。
一方面,要变隐性分配为显性分配,清理和取消公务员福利与补贴,并建立公开透明的财政支出机制,让“提低工资”建立在“限高福利”有前提之上。另一方面,要加快公务员养老的并轨,让公务员以职业者的身份参加社会保障,消除养老包办这一“最大社会福利”。只有解决好了这两大问题,公务员工资改革或者说“涨工资”,才具有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设计,建立比照增长机制等,都只是破除工资结构性矛盾的技术问题。(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