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被成为大数据元年,大数据一词越来越多地被提及,人们用它来描述和定义信息爆炸时代产生的海量数据,并命名与之相关的技术发展与创新。
数据的基本用途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提供了依据,但数据的真实价值就像漂浮在海洋中的冰山,大部分的数据价值是潜在的,需要通过创新性的分析来释放。而政府恰恰是掌握数据的主体,政府领跑大数据时代,公开数据还只是第一步。大数据不仅是技术变革,更是一场社会变革,必然伴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变革。很大程度上,大数据就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条技术路径,具有催生管理革命的效果,也必将给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带来新的气象。
大数据价值链由数据本身、大数据分析技术、大数据思维等组成。在大数据时代的早期,思维和技术是最有价值的,但大数据价值必然会从技术和思维转移到大数据本身。未来真正值钱的,是“大数据”的拥有者或者数据中间商。政府机构是目前拥有最大数据的载体,它拥有自己的统计和搜集的专用渠道,所以逐步做到一些群众日常所需的数据公开,数据便民成为我们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不让民众得到数据时代的便利政府就有不作为的嫌疑,而不是从数据获取直接的经济利益。
将责任从民众转移到数据使用者,只有数据使用者才最清楚数据的再利用的用途所在,因此,对民众个人隐私的保护,政府也是要责无旁贷,也要防止数据垄断大亨的崛起,政府可通过相应的官方平台(当地政务网等)把一些所在柜中的拿出来的共享,保障大数据时代公众知情权、提高自身服务能力的步伐。(朝勒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