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部分路段分时段允许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车道
内蒙古新闻网  14-07-01 18:22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新闻网  
 

  为提高公交专用车道的利用率,提高路口、路段机动车通行效率,充分发挥城市现有道路功能,缓解主干道路交通拥堵,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我市交通现状,决定从7月15日起,允许社会车辆分时段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并发布如下通告:

  一、继续实施允许社会大型客车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规定。

  二、新华大街公交专用车道:7:00—21:00只允许公交车、社会大型客车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禁止其他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21:00—7:00允许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三、海拉尔东街、海拉尔大街、海拉尔西街(东二环路至西二环路路段)公交专用车道:7:00—9:00 17:00—20:00只允许公交车、社会大型客车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禁止其他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9:00—17:00 20:00—7:00允许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四、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社会车辆禁止占用公交站点港湾停车,遇有公交车进出站点港湾应当避让,保证公交车优先通行。(记者刘梦晗)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呼伦贝尔大草原美...
警民那达慕
绿化荒漠 美丽中国
六月表情
世界美味大聚会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冰川旁感受“极致”凉爽
额尔古纳迎来旅游高峰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