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传统产业新型化的要求,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煤炭、有色金属、化工等传统产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按照新兴产业规模化的要求,立足自治区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装备制造、稀土、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按照支柱产业多元化的要求,在旅游、文化、物流、金融等服务业领域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加快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
近日,自治区又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保持全区工业平稳增长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了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
“百舸争流千帆竞,敢立潮头唱大风。”由量变到质变,科学发展的认识不断升华,内蒙古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日益鲜明。
激发动力活力 释放改革红利
按照习总书记的希望和要求做好工作,最重要的是用全面深化改革统领经济社会发展。这是我区发展的根本出路,也是我们的责任使命。
自治区改革的鼓点比以往更加响亮、急促。
1月10日,我区成立由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任组长的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日,我区正式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升华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从7大类30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我区未来5年的改革方向和路径。
4月19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的改革任务和工作重点。
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中,我区频频出拳,势沉力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一步步向纵深推进,改革红利逐步释放。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就必须充分放权。
继去年取消下放自治区本级103项行政审批事项之后,今年我区取消调整了114项。保留的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并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建立清单制度;启动扩权强县改革,制定了扩大县级管理权限目录和配套政策,确定了12个改革试点旗县……这些简政放权举措,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抓紧健全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在农村牧区改革方面,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以及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方面,积极推进蒙东地区大用户直供试点,已完成交易规则、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和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
在向北开放方面,研究出台了加强与俄蒙交流合作的意见并形成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确定一批公路、铁路、电力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深化同俄蒙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
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积极先行先试,已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调研论证,探索开展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改革,发展;创新,实干。区直单位在行动,盟市在行动,旗县在行动。
内蒙古,正以蹄疾步稳的姿态,在新的改革征程上跃马前行。
新起点,新使命,新梦想。
历史的巨手翻开内蒙古发展新篇章。
插上信念的翅膀,坚定发展的决心,内蒙古各族人民精气神更足了,干劲更大了。随着习总书记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必将更加亮丽。(记者 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