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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法院庭审首次全程使用蒙古语
内蒙古新闻网  14-07-24 09:28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7月22日,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法院民事庭首次全程使用蒙古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为蒙古族牧民。为了方便当事人的诉讼及主张权利,该法院启用了蒙文蒙语诉讼基地职能,配备蒙汉兼通的审判员和书记员审理了此案。

  此案审理持续一个多小时。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审判人员均使用蒙古语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及调解。审判员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明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为充分保障蒙古族当事人的诉权,达茂旗人民法院作为包头地区蒙文蒙语诉讼基地,从立案、开庭审理、申请执行,全程使用蒙古语进行诉讼,使得蒙古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得以实现。(记者  刘 惠  实习生  铁欣宇  通讯员  白伟苇)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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