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旱灾给9盟市42个旗县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49亿元
8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我区近期旱情已达到《民政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规定的3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于8月5日上午10点将自治区旱灾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3级。
截至8月5日统计,旱灾已造成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阿拉善盟、通辽市9盟市42个旗县区的231万人受灾,因旱灾需生活救助人口100.9万人,旱灾饮水困难人口42.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47千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701千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178千公顷;草场受灾面积2360万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49亿元,其中农业损失22.11亿元。
灾情发生后,灾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民政厅派工作组深入7个盟市,到旱灾严重的地区和当地党政领导共商抗旱救灾工作。当地有关部门也深入旱情一线,核查灾情,组织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采取挖机电井、实施人工增雨等措施,解决受灾群众的燃眉之急。据自治区气象部门监测,我区中西部地区旱情仍然维持,东部部分地区旱情将扩大。(记者 霍晓庆 通讯员 银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