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城事   
微博
Qzone
中消协:网购7日无理由退换货难执行
内蒙古新闻网  14-08-08 09:28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8月4日,中消协发布上半年各地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显示,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近33万件,解决30万件,投诉解决率92.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亿元。其中,餐饮业投诉率猛增67.5%,在各行业投诉中,质量问题成为首要投诉原因,网购7日无理由退换货依旧难执行。

  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餐饮服务投诉量增长比例最大,其中质量问题投诉1093件,合同问题的投诉1280件。中消协认为,新《消法》对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限制,及部分餐饮企业未能及时取消“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元”、“收取开瓶费”等格式条款成为此次投诉量猛增的主要原因。

  在各行业投诉原因的统计中,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合同问题、价格问题、虚假宣传是前五大投诉原因,其中质量问题高达43.2%,不过相比去年同期,投诉比重有所下降。为解决消费者在网络交易领域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盲目购物问题,新《消法》第一次将“七日无理由退货”纳入法律中,赋予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但新《消法》实施后,中消协发现,由于对新《消法》第二十五条“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电商经营者不断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清单,甚至制造退货障碍,给消费者依法维权带来困扰。根据全国消协组织提供的资料显示,电商经营者在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有关规定时,普遍存在履行新《消法》、新责任难尽如人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擅自扩大对“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解释等问题。(李 铎 周雪昳)

[责任编辑 哈丽琴]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端午粽飘香
练舞技
清风雅韵扇面展
回民干娘
芍药绽放 花海和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端午赛龙舟
老牛湾的颜值提升了
 
【专题】详解内蒙古“十三五”规划
【专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