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三强化”严肃纪律重申,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包括“生日宴”、“贺寿宴”、“乔迁宴”、“升学宴”、“参军宴”以及本地风俗的“本命年”等。
强化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自律意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盟、旗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有针对性的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等;填写《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报告宴请时间、地点、人数、使用车辆等情况。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要做到六个禁止,即:禁止安排下属及单位工作人员发通知、请柬、打招呼等办理活动;禁止动用公车;禁止收受礼品、礼金;禁止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禁止个人以单位名义参加宴请和送礼;禁止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个人礼品、礼金。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职能,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加强日常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喜庆酒宴以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监督的行为。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查处、制止不力的,问责所在党组织和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讯员:刘伟 沈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