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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有3000多低保对象不符合条件退出低保
内蒙古新闻网  14-08-11 11:42 打印本页 来源: 黄河晚报  
 

  8月7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民政局了解到,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等问题,日前,巴彦淖尔 市民政局对全市的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已排查城乡低保对象97139人,通过排查,有3257名低保对象因不符合条件退出低保。

  为解决更多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建立了城乡低保“两级管理、三级联审、两榜公示和长期公示”制度。

  “两级管理”是指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由旗县区民政局、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机构负责。

   “三级联审”是指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救助申请后,联合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查,旗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两榜公示和长期公示”是指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旗县区民政局审批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在两次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经旗县区民政部门最后批准确定享受救助的对象并进行长期公示。

   据了解,目前,巴彦淖尔 市、旗县区两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已搭建完成,实现了户籍、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即时比对,社保、工商、财政、税务、车辆、房产信息定期比对,各旗县区每月对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成员进行一次信息核对系统比对,新申请低保家庭成员在入户调查前全部进行信息比对,作为低保审批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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